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标准(建议稿)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科建设,本项目组组织专家,根
据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感染科建设现状,制订了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
科的建设标准,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应用。本标准明确了感染性疾病科职责和管理
要求,详细规定了医师、护士及相关岗位职责。对感染性疾病科建筑和能力建设
也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医院要合理规划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区,优化布局,确
保通风分区合理,并配备必要的诊疗和防护设备。强调多学科协作、急救能力建
设及病原体快速检测,提高诊疗效率。同时,要求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
质控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诊疗质量,并保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薪资待
遇,以促进学科发展和医疗安全。
【关键词】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院
感防控;医疗质量管理
为指导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1]、《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
发[2004]292号》[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
度和工作人员职责》[3]、《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的通知:卫办医发[2
004]166号》[4]、《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
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81号》[5]、《关于持续做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6]等文
件要求,结合国内感染性疾病诊疗现状,制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
设置标准。
一、感染性疾病定义
感染性疾病是指由病毒、细菌、真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
寄生虫等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所引起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的总称。
二、感染性疾病科职责
(一)感染性疾病科作为临床业务科室,主要负责门诊和住院感染性疾病的
诊治,包括病原体筛查、留观、隔离、救治、会诊和转诊,指导抗菌药物合理使
用,对病原体的耐药进行监测,参与病原诊断能力提升,开展感染性疾病诊疗和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等工作。感染性疾病科要逐步实现对全院感染性疾病会
诊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和指导。
(二)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情况,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发热门诊、肠道门诊、
肝炎门诊、结核门诊、艾滋病门诊和其他感染性疾病门诊的专业管理,发热门诊、
肠道门诊等人力资源由医院统一调配,建议内科住院医师轮转感染性疾病科及发
热门诊、肠道门诊等。
(三)当发现患者疑似诊断或临床诊断或确诊传染病时,按照首诊负责制原
则,如属于必须归口收治的传染病必须转院外,具备收治条件的应积极救治,不
具备收治条件的,应当将患者及时、安全转诊到传染病专科或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三、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要求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落实。
(二)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及相关辅助科室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相关培训,
内容包括“三基三严”基本技能、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重
点传染病流行状况、常见感染性疾病(包括法定传染病)诊治、医院感染防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理等。
(三)对科室工作人员、进修人员、实习人员、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
员等进行定期考核,科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对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甄别,评估病情,采取及时、规范的隔离与救
治。
(五)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
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
置。
(六)执行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可能暴露的风险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格按
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7]进行手卫生,
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应为就诊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或其他怀疑呼吸道传
染病患者提供口罩;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8]和《消毒技术规范:
WS/T367—2012》[9]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
品等进行消毒。
(七)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0],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
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掌握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及分类、报告时限和
内容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填写传染病疫情卡。对更改诊断分类或排除传染病的,
要及时修正报告。
(九)要通过公共卫生科或疾病控制科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
机构密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