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信号灯的技术参数
一般交通信号灯的技术参数
信号机和信号灯技术规格及要求一、信号机技术指标和功能
1、信号机技术指标
信号机为协调掌握式信号机
信号机主电源额定电压:沟通〔220±20%〕V、50Hz±2Hz;功耗:≤40VA(不包括信号灯及外围设备功耗);信号机内部电气装置及部件的布局应合理,使操作人员在安装、使用、修理时安全、便利,全部机架安装设备的布置要做到在撤除时不会影响其它邻近设备。地面安装室外机内部的任何电气部件距机柜底部的距离应不小于200mm。
绝缘耐压:在电源电极或与之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和机柜、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避雷器〕之间施加1500VAC/50Hz1分钟无击穿,绝缘等级不低于10MΩ〔不包含避雷器〕;
1.4工作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0~﹢70℃,相对湿度20~95%,大气压力86~106kpa;
信号机的操作面板或手持式终端应用清楚、符合标准的文字、图形、标志等来说明其功能作用。在参数设置时,操作面板或手持式终端应能显示信号机的工作方式、工作状态、信号掌握参数的设置状况,应有提示、引导各种掌握参数的输入工程及内容。
开关、按键及指示灯上或其就近处均应用清楚、符合标准的文字、图形等来说明其功能、作用、接通/断开状态。在使用熔断器处应清楚地标出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
应对输出灯信号接线端子组上的每个端子依据信号类别或信号灯色,用文字或代码、编号进
行标识。代码、编号的具体含义应在用户手册中说明,以便接线。信号沟通零线、保护接地及信号公共接地均应用标准的符号或文字标出。对正常使用信号机时操作人员简洁触及的超过安全特低电压〔沟通峰值不超过42.4V、直流电压不超过60V〕的带电部件,在其显著位置应设置
“触电危急”标志并实行有效防护措施。
信号机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标出制造厂厂名、注册商标或识别标记、产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种类、制造地、可识别的唯一性编号、制造日期等内容。还应标出电源额定电压范围、额定频率范围等主要电气参数。
信号机应安装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电源总开关;应有独立的、具备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灯具驱动输出回路开关;应供给单独的备用主电源接入端子,备用主电源通过转换开关接入电源总开关;以上开关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应符合AC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
信号机的电源输入端及灯控信号输出端应安装避雷装置及元件,或实行其它避雷措施。1.11输出信号的灯控器件应承受光电耦合器、固态继电器或其它器件,使输出的灯控强电信号与内部电路有效隔离。在灯具驱动输出的每一回路中应安装熔断器,在短路时保护灯控器件。
检验合格证。每台信号机必需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应有如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种类;制造单位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出厂检验结论、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或检验代号。
信号机必需经过国家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视检测中心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根本功能要求
要同时具有无线、光纤、网络联网功能,中心联网掌握方式,网络中心治理平台。
日期、时钟设置:在0℃~40℃条件下,误差不超过±20s/10d,可任意调校,停电自动走时,可保持十年;
启动时序。当信号机通电开头运行时信号机应先进展自检,然后按如下时序启动:a)相位应先进入黄闪信号,持续时间至少10s;b)黄闪信号完毕后应进入全红状态,持续时间至少5s;
c)启动时序完毕后,信号机按预设置的方式运行。
信号持续时间。绿信号、红信号持续时间依据路口实际状况设置。黄信号持续时间可调,至少持续3s。
信号转换。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过街信号根本转换序列:红
→绿→黄→红;行人过街信号根本转换序列:红→绿→红;
掌握方式:依据需要可以设置固定配置掌握方式或感应掌握方式;在掌握方式转换、配时方案变化时,信号显示状态应实现平滑过渡;黄闪信号、绿闪信号频率为55次/min~65次/min,其中信号亮暗时间比为1∶1。不得低于30次/min,信号亮暗比不大于1:1;
信号机自动掌握与手动掌握进展相互转换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a)应能够通过手动掌握装置掌握信号机的运行。在遇到紧急状况下,可分别强制不同相位的绿灯功能;信号机从自动掌握方式转入手动掌握方式时,手动开关作用以后,应保持原有相位的最小绿灯时间,最小绿灯时间依据路口实际状况设定;b〕从手动掌握方式转入自动掌握方式时,信号状态不行突变,各相位信号应保持转换时刻的状态,并从当前信号状态开头以自动掌握方式开头运行。
设置功能。信号机应能通过操作面板或手持终端进展掌握方式的设置和信号参数的调整,并按设置的掌握方案正常运行。在进展协调掌握时,协调掌握式信号机可以通过通信接口承受并执行上位机的各项掌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