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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请在此放置您的文字继承权的丧失与保护93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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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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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请在此放置您的文字;主要内容;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时间效力: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
对人效力: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
司法解释: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
;主要内容;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作出的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的放弃是单方法律行为,一经实施即具有法律效力。
;继承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须有明示放弃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得附带条件或期限;
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
;溯及继承开始之时;继承权放弃后,一般不得翻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主要内容;继承权的保护,又称“继承权回复请求权”,指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他人侵害时,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保护,以恢复其继承权的权利。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请求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是请求返还继承人应得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只能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行使;
遗嘱继承中,所有的遗嘱继承人都有权行使继承权回复请求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