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石家庄市直遴选面试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题)
1、有7个人住在一起,每天共食一锅粥。因人多粥少,争先恐后,秩序混乱,还互相埋怨,心存芥蒂。于是,他们想办随着旅游不文明行为的频频曝光,故宫开始建立“黑名单”制度。主要针对乱刻乱画的游客,门票加价的黄牛,兜售小商品的小贩等人。一旦列入“黑名单”,两年或三年禁止进入故宫。此制度实行短短四个月就已有2500人被拉黑。有游客表示,“黑名单”是对游客行为的一种约束,在这种无形的警示下游客的自身素质会随之提高。也有游客提出质疑,故宫这样的景点来一次就够了,两三年的禁入期,基本起不到什么震慑效果。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故宫建立“黑名单”制度是应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积极举措,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它能对游客行为形成有效约束,提升游客素质,维护故宫游览秩序和文化遗产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乱刻乱画等不文明现象。但也存在部分游客所质疑的问题,两三年禁入期对一些认为“来一次就够了”的游客震慑不足。因此,在实施“黑名单”制度的同时,可结合其他措施,如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等,以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解析】长期以来,游客在景区各种不文明行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和媒体也并非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熟视无睹,但由于采取的方法不具有较强的警示性和严厉性,不文明行为一直存在至今。正是这些不文明行为的长期存在,令“黑名单”这样的制度显得不可或缺。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可以发现,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不能仅仅进行道德上的说教和谴责,“严刑峻法”也是必要的手段。故宫率先推行“黑名单”制度,其示范效用不容小觑。然而,黑名单制是否一“黑”就灵?惩戒分寸与执行情况,是其制度效用“变现”的关键。而就故宫黑名单看,与“拉黑”数量可观对应的,是配套惩治措施的稍显乏力:对被“拉黑”者的惩罚,就是短期内禁止其再入宫。至于其具体期限,到底是两年还是三年尚不确定。这无论是对那些有不文明行为的当事人,还是对坑客、宰客的“游商”,约束力都有些欠缺。即便如此,黑名单也可以在其意义范畴内发挥更大作用。比如,实现景区间黑名单信息共享,可由地方旅游协会建立类似的信息库,形成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实现多景区联动式震慑,别让故宫黑名单只对游故宫“奏效”。同时,在“解禁”上,可以跟不文明游客的纠错、弥补表现更紧密衔接。此外,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进行通报,作为其个人信用记录在案。当然,对故宫之类的热门景区单位而言,既要事后性的“拉黑”震慑,更要快速介入式的遏制:伴随遏制旅游不文明行为决心的,应是景区值守的人力与监控分析系统的完备,包括对重大风险区域重点布防等,对不文明行为实时捕捉、及时制止,毕竟,前端防控才是最好的防患。平心而论,“黑名单”制更类似于“耻辱榜”,重在曝光,也增强不文明行为的道德成本。约束作用有限。要想有效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还要依靠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
2、14岁少年杀人后无悔意,有期徒刑改判无期,对于山东省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未检案件,同时也是第一起成功的抗诉案件,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山东省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未检抗诉案件意义重大,值得肯定与全面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将14岁少年杀人案从有期徒刑改判无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威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只要其犯下严重罪行且无悔意,也应受到应有的惩处,这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社会层面讲,此案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它向社会表明,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会因年龄而被轻易放过,能有效遏制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感。从检察职能发挥方面,这是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山东省检察院通过抗诉纠正可能存在的量刑偏差,确保了司法裁判的准确性,也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推动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此类案件,后续还应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干预,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解析】少年杀人这样的校园暴力事件频发,而且杀人后都无悔意,确实让我们寒心,更值得我们反思;然而对于检察院的抗诉我们更对司法的公正有了信心。一方面,校园暴力的层出不穷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也更让反映出社会风气的问题:学校的教育只重视智育,对于学生德育的教育几乎是空白。就像这起案例一样,学生很懂法律,懂得自己在16岁之前不必承担过多的责任,而肆无忌惮的在不到半年内就连续进行两起恶意的杀人行为,才十几岁!正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在校园里不断成长,三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而他呢?却形成了如此暴力的三观。除了学校的教育,他的家庭情况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具介绍孩子的父亲在孩子小时候就对孩子动手,母亲也是只会溺爱孩子,也让我们反思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