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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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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5-06-13
总字数:约9.64千字
文档摘要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电力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以编

制事故调查报告为抓手,不断规范事故调查活动、完善事故调查

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电力安全生产工

作的促进作用,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9号)、《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

准》(国能电安〔2013〕255号)、《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

定》(国能安全〔2014〕205号)、《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

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76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

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8

号》)等法规文件,制定《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以

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规范和指导《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规定的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工作。《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

205号)规定的十类电力安全事件调查报告编制参照本《指南》

执行。

——1

1.3基本要求

事故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内容完整、表述准确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党政机

关公文处理、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等有关方面的要

求;同时,要准确地表述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

事故性质、事故责任和事故损失,评估应急处置过程,分析事故

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

整改和防范措施。

1.4公开要求

事故调查报告可采取会议、通报等形式在行业内发布。对涉

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

内容,应进行适当处理后方可发布。

事故调查中原因、问题、整改等涉及政府部门的,可采取公

文等形式发至相关政府部门,指导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

问题整改,共同提升电网安全水平。

2事故调查报告的要素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12个要素,其中1-2分别为封面和目

录;3-11为报告正文,分别为报告开篇和事故性质认定,事故

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前运行工况,事故发生、扩大及处置经

过,事故影响和后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暴露问题,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2为附

——2

件。事故调查报告原则上应按照本《指南》要求编写,满足上述

内容要素和结构。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可

以作适当调整。

2.1封面

事故调查报告封面内容应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名称、编制单位

和编制日期等信息。

2.1.1报告名称

分两种情况分别命名:

(1)对于造成电网负荷减供、用户停电或供热机组对外停

止供热的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名称按照“区域(地区)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事故类型+事故调查报告”的格式编写。

区域(地区)名称一般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影响的区域(地区)命

名,事故影响多个区域(地区)时,按照最终事故定级的区域(地

区)命名。若最终事故定级的区域(地区)为A市,则区域(地

区)名称直接写“A”,不写“某省A市”或“A市”。

(2)对于未造成电网负荷减供、用户停电及供热机组对外

停止供热的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名称按照“所在地市名+生

产经营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事故类型+事故调查

报告”的格式编写。所在地市名,不写“省(市、区)、市、乡

镇(街道)”字样,如某省A市发生的事故,直接写“A”,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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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某省A市”或“A市”。生产经营单位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

如存在单位名称字数过多等特殊情况可以简写。

事故发生时间只写月和日,不写年份,用引号、月日之间加

间隔号“·”表示,具体表述为“月·日”,如“7·26”、“11·8”;

月和日数字前不加“0”,如不写“07·26”、“11·08”。

2.1.2编制单位信息

编制单位一般填写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