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概算 鄂托克前旗住宅小区提质改造项目(鑫洲小区).doc
文件大小:3.64 MB
总页数:63 页
更新时间:2025-06-13
总字数:约3.41万字
文档摘要

目录

序号

名称

页数

1

编制说明

1-4

2

初步设计概算与可研阶段估算对比表

5-7

3

可研总投资估算表

8

4

可研其他费用估算表

9

5

总概算表

10

6

综合概算表

11

7

其他费用表

12

8

工程概算表

13-55

PAGE

PAGE8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鄂托克前旗住宅小区提质改造项目(鑫洲小区)

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鑫洲小区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解决

本项目所处地势平坦开阔,场址自然地理、工程地质、交通运输、

市政供水供电等条件能满足施工的各项需要,地理位置、经济、社会

发展条件优越,交通、通讯、人文、地理、环境、资源条件较好,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具备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指标

备注

建设指标

1

硬化工程

1.1

公共场地硬化

7444

环保砖

1.2

道路硬化

2085

新铺5cm沥青面层

1.3

拆除工程

9529

包括公共场地、道路和垃圾外运

2

水、暖改造工程

2.1

污水管网

m

97.13

2.2

供热管网

m

1729.38

3

电气工程

路灯

25.00

灯杆高度4m,含灯杆基础

4

公共部位修缮工程

4.1

单元门

14

更换成不锈钢防盗门

5

安防工程

5.1

监控设备

1.00

5.2

摄像头

9.00

6

新建工程

车棚

2

1、充电车棚成品定制含基础

2、规格:3m*12m

3、框架:钢结构;顶棚:膜结构;尺寸:3m*12m*2.5m

7

建设期

经济指标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38.5

1.1

工程费

万元

173.46

1.2

其他费

万元

43.36

1.3

预备费

万元

21.68

2

资金筹措

万元

概算总额为238.5万元。

编制依据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资料等。

2、初步设计的工程量

3、定额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届)》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7届)》;

《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7届)》;

《内蒙古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7届)》;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届)》;

《内蒙古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7届)》;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3)》;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手册》和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指数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15);

国家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等;

本项目初步设计确定的各专业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的文本资料和设计图纸。

4、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

5、建筑工程按照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确定的工程量和相关建设标准,按照单位估价指标法进行估算。估算指标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费用标准计算,同时考虑近期完成的工程实例及类似已建成的工程费用。

设备价格参照市场询价、厂家报价及相关资料指标。

6、规费按《2017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人工费(不含机上人工)的19%计取。

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

建设管理费依据国家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文件取费执行市场价;

工程勘查费依据(勘察设计费计价格(2002)10号文)文件执行市场价;

工程设计费依据(勘察设计费计价格(2002)10号文)文件执行市场价;

建设项目前期费用依据(参照《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结合市场情况定价)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依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执行市场价;

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按各单项工程总费用的1.2%计算;

施工图审查费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结合市场情况定价;

招标代理费依据(内建工[2016]-17号收费标准)文件结合市场情况定价;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内建工[2016]-18号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结合市场情况定价;

竣工图编制费用内建工[2016]-18号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结合市场情况定价;

工程建设监理费依据关于印发内工建协(2016)1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费计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市场情况定价

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按照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10%计算;

价差预备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340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计取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