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嘉峪关市建设西路迎宾湖公园西北侧
甲方:嘉峪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乙方:
签署日期:
外墙保温施工协议
建设单位:嘉峪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就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协议条款约定,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条款以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
2、项目地址:嘉峪关市建设西路迎宾湖公园西北侧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8㎡,外墙保温施工面积:约64500㎡
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墙身、洞口、屋面已含有施工安装条件。
5、资金起源:自筹资金
6、设计单位:甘肃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7、监理单位: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企业
二、本协议施工范围:
外墙保温施工安装工程,包含部分原材料采购、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发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年04
完工日期:年05
协议工期每单位工程工期为40天,其她各单位工程以进场通知单为依据,工期也为40天。一期工程总工期时间不能超出7月30日。
四、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姓名:李金良职务:主管工程副总
职权: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保温及涂料工程权利以外权利,凡包含到增减工程造价变更、签证及其她费用,需甲方专业工程师及预算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有效。
1.2组织乙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
1.3主动协调乙方和总包人等现场相关方面关系,为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1.4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进度拨款签证等工作。
1.5组织完工验收等。
2、乙方工作
2.1乙方派驻现场责任人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2.2乙方必需含有年检合格对应施工资质和证件,节能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
2.3负责编制具体可行施工组织计划,内含保温材料具体做法及技术方法,协议签署后3天内报监理及甲方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施工,且按甲方核准总进度计划施工。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消防、节能、材料检验部门检验汇报、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实文件。
2.4负责本工程相关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
2.5注意文明施工,作好施工区域内防火方法。
2.6乙方有义务将该分项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保留,待分项工程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经过后将该工程资料移交给总包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除文字外要有图像统计。
2.7乙方有对成品保护义务,负责未交付甲方已完工成品保护工作等,尤其对门窗等相关工程成品保护。
2.8乙方对采取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在进场时,必需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复检:
2.9乙方需按规范要求提供以下现场实体检测资料:保温板与基层粘接强度检测、锚固件锚固力检测、外墙节能结构实体检测。
2.10乙方应按设计所选图集及相关变更要求施工。
2.11乙方签证部分需按甲方签证制度实施。
2.12乙方如需更换责任人应提前三天向甲方做出书面通知,协议推行不因人员变更而发生改变。
五、质量与验收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原材料、施工质量等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外墙保温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具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单位同意。
3、乙方在施工前必需与总包方对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及洞口尺寸进行复核,复核发觉问题必需以书面形式递交总包方处理,复核结束以后必需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定。
4、全部材料必需经过甲方及监理再次确定后,方可施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