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产地规则与关税税率
课后习题答案
1.什么是完全获得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实质性改变标准包括哪几个具体的确定标准?
答:完全获得标准是指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
2.简述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就是对非优惠性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其适用于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符合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进口货物不能享受优惠性的进口关税待遇,但可能被征收进口附加税,或受到其他限制性进口制裁。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因此也称为自主原产地规则。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实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必须普遍地、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原产地为最惠国的进口货物。
3.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中的非完全获得标准和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标准有何异同?
答:非完全获得标准通过若干具体标准来明确“实质性改变和实质性加工”,这些标准总体上包括“制造或者加工工序”标准、“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从价百分比”标准或者“混合标准”。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一般通过双边协商确定具体的标准,后者由进口国确定。
4.在何种情况下进口,需要向海关提交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答:中国加入的主要优惠贸易协定有《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CEPA》等。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有关受惠商品时需要提交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已于2008年10月1日生效,《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09年中生效。
5.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有哪几种?
答:我国政府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E),亚太贸易协定证书,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F)以及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等五项
6.在进口适用最惠国税率的商品和进口适用协定税率的商品时,其提供的原产地证书有何区别?为什么?
答:进口适用最惠国税率的商品时,一般需提供普通原产地证书,而进口适用协定税率的商品需要提供规定格式的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