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进出境报关程序
课后习题答案
1.申报时,一般需要向海关提交哪些单证?
答:进、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1)合同;(2)发票;(3)装箱清单;(4)载货清单(舱单);(由进出境货物承运人向海关发送);(5)提(运)单;(6)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7)进出口许可证件;(8)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2.海关管理中,滞报金和滞纳金有何区别?
答:进口货物滞报金是指进口货物收货人在货物进境后,未在海关法规定时限内向海关申报,海关按有关规定对其征收的费用。进口货物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滞纳金是海关针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应纳税款而征收的具有惩罚性质的罚金。
3.什么是集中申报?
答:集中申报是指经海关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同一口岸多批次进出口海关规定的货物,可以先以《进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或者《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统称《集中申报清单》)申报货物进出口,再以报关单集中办理海关手续的特殊通关方式。即集中申报分为“清单申报”和“报关单申报”两个阶段。
4.什么情况下需要分单填报和分项填报?
答:从报关单填报的各栏目来看,大部分的栏目都只能有一个项目填写,如果同一个栏目多于一个项目,则需要分单填报,即将有关项目单独提出申报。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后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质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的货物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的货物等,均应分单填报。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同一批从香港或澳门进口的符合CEPA免税待遇的货物,如果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如果申报的商品超过20项,也应该分单填报。
分项填报针对的是同一份报关单上的不同商品在表体中的排列,是否采用同一个项号。分项填报的情况主要有:商品的税号不同,商品名称不同,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计价货币不同,征免方式不同。如果商品在表体中的各栏目只是单价和总价的区别,其他都相同,则可以合并为一项填报。
5.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向海关提供担保:(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2)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3)专业担保机构的保函;专业担保机构在保证范围内向海关承担担保责任。必要时,海关可以对专业担保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4)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5)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6.什么是总担保?
答: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规定请求海关扣留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的,可以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经海关总署核准可以向海关总署提交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为其向海关申请商标专用权海关保护措施提供总担保。总担保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当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之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自海关总署核准其使用总担保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规定请求海关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的进出口货物的,无需另行提供担保。
7.便捷通关措施有哪些?
答:目前在我国各关区的便捷通关措施主要包括:担保验放、提前报关、快速通行、加急通关、无纸通关、F通道、属地报关、非侵入式查验、上门查验、免加工贸易台帐、加工贸易台帐空转、网上支付、优先归类化验、专门窗口、客户协调员。不同关区在执行中可能存在一些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