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作企业合作协议参考格式)
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合作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企业
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关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一般合作企业,是依据协议自愿组成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作人愿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遵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要求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盖章后生效。合作人根据合作协
议享受权利,推行义务。
第二章合作企业名称和关键经营场所地点
第五条合作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作目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作目:为了保护全体合作人合作权益,使本合作企业
取得最好经济效益。(注:可依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合作经营范围:
(注: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作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以企业登记机关依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为准。合作经
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XX条合作期限为XX年
(注: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作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作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
以上合作人为自然人,都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作人出资方法、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作人出资方法、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作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
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作企业设置登记前缴纳,其它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作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
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作企业设置登记前缴纳,其它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需要输财产权转移手续,应该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法
第十一条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按以下方法分配:
。
第十二条合作企业亏损分担,按以下方法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作人或者由部分合作人负担
全部亏损。合作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由合作人协商决定;协商
不成立,由合作人根据实缴豳资百分比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百分比,
由合作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作事务实施
第十三条合作人对实施合作事务享受相同权利。
经全体合作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作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在本条约其它决定方法,比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作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作人),实施合作事务;其中法人合作人1委派、其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