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伙合同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充分发挥各合伙人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各合伙人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二条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公司拟定名称]
2.公司住所:[具体地址]
3.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4.公司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三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公司清算解散之日止。在合伙期限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合伙期限或提前终止合伙。
第二章合伙人信息
第四条合伙人基本情况
1.合伙人一:
姓名/名称:[合伙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
住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邮箱等]
2.合伙人二:
姓名/名称:[合伙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
住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邮箱等]
(依次列明所有合伙人信息)
第五条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合伙人权利
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利润,对公司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项目等。
推举和被推举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依法转让自己的合伙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合伙人义务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合伙合同的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经营信息、财务数据等机密内容。
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承担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六条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以以下方式出资:
1.货币出资:合伙人应将货币资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实物出资: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办理实物产权的转移手续。
3.知识产权出资: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知识产权的转让手续,确保公司取得合法的知识产权权益。
4.土地使用权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公司名下。
第七条出资额与出资比例
1.合伙人一:出资额为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其中货币出资[X]元,实物出资评估价值[X]元,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价值[X]元,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价值[X]元。
2.合伙人二:出资额为人民币[X]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其中货币出资[X]元,实物出资评估价值[X]元,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价值[X]元,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价值[X]元。
(依次列明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第八条出资时间
各合伙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对于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办理完毕相关产权转移手续。逾期未足额出资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出资部分金额的[X]%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视为该合伙人放弃合伙资格,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股东会
1.股东会组成:股东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会议召开[X]日前通知全体合伙人。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其他决议事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