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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侵权行为及其分类袁美环87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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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3
总字数:约1.19千字
文档摘要

主讲人:袁美环侵权行为及其分类

目录CONTENTS第一部分案例导入第二部分知识讲解第三部分案例分析第四部分法条链接第五部分小结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案例导入A车与B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造成B车财产损失,A车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属于何种侵权行为?

知识讲解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什么是侵权行为?知识讲解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特征: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不法的事实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上一般以主观上存在过错为前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分类有哪些?知识讲解根据侵害客体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侵害人身权及侵害法律所保护的人格利益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不同,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分为作为的侵权行为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人数的多少,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其中共同侵权行为又分为共同加害行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

案例分析根据以上所学知识,可知A车与B车相撞,是由于A车的过错侵害了B车的权利,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行为的分类,分别属于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和单独侵权行为。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66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116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0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171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小结能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能区分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或特殊侵权行为。

主讲人:袁美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