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珠海市人民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16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察机关依照本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这有利于()。①扩大监察机关的司法权限,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②有效惩治和防范腐败,使公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③健全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④监察委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相互监督,防止滥用权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首先,监察机关并非司法机关,不存在扩大司法权限的说法,所以关于扩大监察机关司法权限,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的表述错误。其次,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能够有效惩治和防范腐败行为,促使公权力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监督体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最后,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二者并非相互监督的关系。综上,有利于有效惩治和防范腐败,使公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同时健全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A.新聘用
B.新录用
C.新接收
D.新任命
【答案】:A
【解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存在国家政策性安置、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的情况。“新录用”一般用于公务员招考等表述;“新接收”语义宽泛,未准确体现招聘这一行为;“新任命”通常是指上级对人员职务的委派,并非招聘的概念。所以这里应选新聘用。
3、春秋时期,河北省北部地区属于()。
A.赵国
B.魏国
C.代国
D.燕国
【答案】:D
【解析】春秋时期,燕国的疆域主要包括今北京、天津、河北北部、辽宁西部一带,所以河北省北部在春秋时期属于燕国。赵国疆域主要在今山西中部、陕西东北部、河北西南部等地;魏国疆域主要在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和中部、陕西东部;代国是春秋时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其疆域大致在今河北蔚县东北。因此正确答案是燕国。
4、胃病的众多起因均是胃酸过多,所以治疗胃病的药物主要功效是中和胃酸,下列物质中不能用来中和胃酸的是()。
A.氢氧化钠
B.碳酸钙
C.碳酸氢钠
D.氢氧化铝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能用于中和胃酸的物质的相关知识。解题关键在于判断各物质是否具有中和胃酸的作用以及是否适合用于人体。胃酸的主要成分是盐酸,治疗胃病的药物需能与盐酸发生中和反应且对人体无害。碳酸钙能与胃酸中的盐酸反应,生成氯化钙、水和二氧化碳,可消耗胃酸,起到中和胃酸的作用,且在合理剂量下对人体是安全的,所以可用于中和胃酸。碳酸氢钠能与盐酸反应生成氯化钠、水和二氧化碳,能有效中和胃酸,并且在临床上常被应用,可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不适,可用于中和胃酸。氢氧化铝也可以和盐酸发生反应,生成氯化铝和水,反应过程能消耗胃酸,达到中和胃酸的目的,同时它也是常见的胃药成分之一,可用于中和胃酸。而氢氧化钠虽然能与盐酸发生中和反应,但它具有强烈的腐蚀性,会对人体的消化道等造成严重伤害,不能用于中和胃酸。综上,不能用来中和胃酸的物质是氢氧化钠。
5、甲先把一套商品房出租给乙,之后又将该套房屋出售给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在丙要求乙搬出房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影响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效力
B.甲将房屋卖给丙侵犯了承租人乙的优先购买权
C.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D.丙要求乙搬出房屋是合法的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和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在房屋租赁期间,若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有效。本题中,甲先将房屋租赁给乙,后又卖给丙,即便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成为房屋新的所有权人,甲与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并不会因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受到影响。对于承租人而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丙,这种行为侵犯了乙作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甲和丙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并且该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