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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Q_130181 KL 004-2020洗衣液企业标准(6页)-原创力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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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0181KL

辛集市科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130181KL004—2020

洗衣液

2020-04-18实施2020-04-14发布

2020-04-18实施

辛集市科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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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0181KL004—2020

前言

洗衣液是本公司的产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使加工企业的组织生产、质量检验、交货验收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贸易交换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辛集市科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瑶。

本标准于2020年04月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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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0181KL004—2020

洗衣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液的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脂肪醇醚硫酸钠、磺酸、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等成分配制而成的洗衣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13173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13174

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

GB/T2639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QB/T2951洗涤用品检验规则

QB/T2952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3原材料

3.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工艺及技术文件制造。

3.2使用的原料应符合GB/T26396中对C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3.3产品中所用的其余辅料应符合有关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可进行质量检测和化验。

4技术要求

4.1感官指标

产品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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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0181KL004—2020

表1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产品无分层,无明显悬浮物或沉淀,无可见机械杂质

性状

呈均匀液体状态

色泽

呈规定色泽

气味

符合规定香型,无异味

4.2稳定性

4.2.1耐低温

将产品放入(-5±2)℃下保持4h,恢复至室温后与实验前无明显变化。

4.2.2耐高温

将产品放入(40±2)℃的保温箱中放置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4.3理化性能

产品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性能

项目

指标

总活性物/%

≥9.0

pH(25℃,1%溶液)

≤10.5

总五氧化二磷/%

≤1.0

4.4去污力

本产品对规定污布的去污力应大于等于标准洗衣液的去污力。

注:a规定污布是指GB/T13174规定的JB-01、JB-02、JB-03三种试验污布。去污力测试中的洗衣液和标准洗衣液的试验浓度为0.2%。

4.5净含量

每批产品的销售包装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外观

取适量样品,置于干燥洁净的透明实验器皿内,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按指标要求进行评判。

5.1.2气味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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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稳定性

量取不少于100mL的试样两份,分别置于250mL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一份于(40±2)℃的保温箱中放置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另一份于(-5±2)℃的冰箱中放置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

5.3理化性能

5.3.1总活性物

一般情况下,总活性物含量按GB/T13173第七章规定的A法规定进行测定。当产品配方中含有不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剂组分时,或客商订货合同中规定有总活性物含量检测结果不包括水助溶剂,要求用三氯甲烷萃取法测定时,总活性物含量按GB/T13173第七章规定的B法进行测定。

5.3.2pH

按GB/T6368的规定进行。测试温度25℃,用蒸馏水配制1:10(质量浓度)的试样溶液,混匀,测定。

5.3.3总五氧化二磷

按GB/T13173中第6章的规定执行。

5.4去污力

按GB/T13174的规定进行。

5.5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