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
施)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
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长葛市前进路小学及长葛市实验幼儿园新园区项目用地
(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前进路西侧、
规划秦公路北侧、规划丰收路东侧。该地块占地面积为50164.05
2
m,折合75.246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802578°,北纬
34.219346°。2016年之前为茶杨村农用地和秦公庙村住宅用地,
2019年地块被政府征收;根据长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
2030年),该地块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教育用地,
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南亚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
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时间为2025年02月20日至03月11日,我公司技术人
员对该地块开发前的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最终形成了《长葛市
前进路小学及长葛市实验幼儿园新园区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报告》。调查报告结论如下:
(1)2016年之前,地块一直作为秦公庙村村民住宅和茶杨
村农用地使用,地表主要种植农作物(大豆、玉米、小麦),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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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和尚桥镇茶杨村居民委员会集体农用地和秦公庙村住宅用
地;2019年,该地块被政府征收,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
的教育用地,地块至今仍持续种植农作物,未进行开发建设。
(2)现场调查结果:长葛市前进路小学及长葛市实验幼儿
园新园区项目用地当前和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和住宅使用,地
块内不涉及其他产生有可能的土壤污染源的工矿用途、规模化畜
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生活垃圾以及工业
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地块内土壤未曾散发异常气味,未
出现排放工业废水情况,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四
至边界及相邻区域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小区、道路、学校。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6家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污染物都能合理处置或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资
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工业企业均未发生过环境
污染事故,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地表径流等方式对本地
块造成影响的潜在污染情况可能性较小。因此周边地块基本不会
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以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污染识别结果,可以得出本次
调查报告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确定的、
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的
II
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
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III
目录
摘要I
1前言1
2概述2
2.1调查目的与原则2
2.1.1调查目的2
2.1.2调查原则2
2.2调查范围3
2.3调查依据6
2.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6
2.3.2技术导则与标准规范7
2.3.3其他文件7
2.4调查方法和流程8
2.4.1调查方法及内容8
2.4.2技术路线及工作程序9
3地块概况14
3.1区域环境概况14
3.1.1自然环境概况14
3.1.2社会环境概况31
3.2周边敏感目标32
3.3地块的现状和历史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