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榆中兴隆河夏官营双店子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榆中县河道监督站
编制日期:2025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3-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榆中兴隆河夏官营双店子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104°11′11.491″E,35°53′24.585″N),终点(104°11′17.439″E,35°53′35.443″N)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线路长度0.91km。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92.7
环保投资(万元)
15.5
环保投资占比(%)
5.3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
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
水库:全部;
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
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
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为不包含水库的项目。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
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不涉及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
不涉及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
不涉及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
不涉及
环境
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
不涉及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与《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对照《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中第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四)设置拦河渔具;(五)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七)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八)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河道禁止活动,新建护岸,留足河道行洪宽度,提高河道整体防洪能力,确保工程防护区居民和耕地在设计洪水标准下不受洪水侵害,因此符合《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
3、“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3.1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甘政发[2024]18号)的符合性分析
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5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共55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共312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