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全称):(简称甲方)分包单位(全称):(简称乙方)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要求,为明确双方对各自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临时用电安全,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各自职责,对其范围内临时用电进行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要求,杜绝临时用电伤亡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围:
4.分包方法:
二、协议使用期限
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及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发生。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配置达成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四、供、受电方法
1.供电方法:甲方提供从总配箱到二级配电箱供电电源,供乙方生产及临时生活用电电源。(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受电方法:乙方在甲方供电二级电源箱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严格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等要求,监督分包单位遵照实施。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操作、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时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验。
3.负责现场从总配电箱到二级配电箱配电设备、线路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确保以上配电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并定时对以上设施监督检验。
4.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含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电缆)全部配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验。发觉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需责成乙方给予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统计进行存档立案。未经特种作业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8.现场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时,经主管部门判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六、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严格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及国家、地方、甲方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等要求,接收甲方监督管理。
2.乙方负责自行提供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含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电缆)全部配用电设施,并设置临电责任人,由其负责本单位全部配用电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存在缺点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提供配用电设备、设施、工具、线缆必需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根据要求要求配置,甲方有权严禁其入场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刻整改;如乙方不按要求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电设施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需在进场前一周提交用电申请表,将本单位所需用电电源负荷及数量上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依据甲方制订方案方法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未提交用电申请或未经甲方同意或同意后不按甲方制订方案方法实施,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需在进场后一周内负责将本单位专业电工人员名单和操作证上报甲方。乙方现场专业电工人员人员必需持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电工操作证上岗,操作证不得作假,不得超出使用期限;无证上岗人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6.乙方管辖范围内二级箱以下临时用电系统施工、管理,应由对应等级专业电工完成,严禁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工作。
7.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隐患或问题后,必需立刻向甲方汇报。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抢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觉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全部电源,以预防忽然来电造成事故。
9.认真落实实施上级及甲方相关文明安全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临电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器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10.乙方使用全部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必需主动报与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