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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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日期:
制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市建设委员会
**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
乙方工程设计人:联络电话:
乙方施工责任人: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措施》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套内面积:
(三)工程内容(以协议设计方案及预算为准)。
(四)工程承包方法,采取下列第种方法: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它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五)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
(六)工程价款(详见工程预算)
本协议工程总额为元;金额大写:。
(七)协议生效后,甲方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等,则要经过乙方设计师和工程部才能办理,双方签字后增减工程款直接进入协议总额(如甲方单方面降低施工项目,则甲方要负担乙方20%降低项目工程管理费),并对应增减分期付款。
(八)乙方提出工程报价,不得有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前提下,完工结算价增幅不超出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价款5%,超出5%部分,由乙方负担。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由设计,设计师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两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含有对应资质监理企业另行签署《工程监理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姓名、单位、联络方法及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住房拥有正当全部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正当全部权或使用权人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委派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协议推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验,办理施工所包含多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她家庭组员对工程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法通知乙方。
(三)、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