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
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加快提升经济质量
效益和竞争力,打造一流“深圳质量”,树立响亮“深圳品牌”,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制定以下若
干措施。
一、优化供给扩大消费,促进产业发展质量和产品服务质量
“双提升”
(一)推进产业链质量提升。瞄准产业变革、消费升级方向,
推动产业价值链升级行动。支持产学研测共建质量服务综合体,
在国内外比较研究基础上,实施产业质量状况调查和竞争力评
估,找准行业短板和质量通病,形成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问题
解决方案并应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打造一批创新力强、
附加值高、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对于为行业质量提升提供
综合服务,有效增强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的项目,予以
300万元资助。
(二)提升企业优质供给能力。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技术
需求为导向,加快质量创新变革,促进重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强质量
设计、计量测试、试验验证、安全评价、质量认证等关键技术开
发应用,突破制约产品性能、寿命、可靠性、环保性等提升的技
术瓶颈。鼓励面向生产系统优化、产业链协同和用户为中心生态
圈打造,开展共性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工具创新,重点支持产
品生命周期运维、计量溯源、数字化质量管控、质量体系升级等
活动,实现质量层次由“符合性”向“满意度”跃升。对取得明
显经济社会效益的质量技术、管理、工作法创新项目,予以30
万元资助。
(三)以新供给适应引领新需求。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传递质量信任,促进质量对接。鼓励绿色生产消费,支持企业开
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金融认证、碳足迹认证等绿色认证活动。
支持企业获得车规芯片、机器人等新产品新领域高端权威认证,
有效拓展国内外市场。对取得绿色认证等高端认证的企业,每项
认证予以最高5万元资助。对通过“圳品”“深圳标准认证”
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扶持。
(四)营造可信任消费环境。加强质量水平统计监测,推动
分行业建立质量性能评价体系,开展质量指数测评与发布制度。
探索创新产品“沙盒监管”模式,建立重点产品“快检快查”机
制,构建以缺陷产品召回为核心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
信用奖惩措施。支持优势企业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实施产品统一
标识、合规承诺、电子追溯、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鼓励第三方
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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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引导激励消费。
二、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实现质量技术基础和公共服务
能力“双增强”
(五)布局重大质量基础设施。面向产业前沿需求,部署集
聚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快
医疗器械、智能终端、集成电路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急需重大功能
平台的落地。支持高新区、产业园和产业集群配套检验检测服务
平台,提升平台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水平。对经认定的国家、
省、市级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质量标准实验室,我市制造强
市扶持政策予以资助。
(六)夯实产业升级技术基础。强化高端制造、精密制造、
智能制造所需质量技术基础,加快先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
化。打造标准引领优势。支持企业制定引领性技术标准,参与或
主导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提高行业质量基线。鼓励开展标准验
证,不断提高标准质量。鼓励引进、培育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组
织,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标准化专业机构工作,推动更多新产品
进入国内外市场。建设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
参与国家计量科技基础、产业计量前沿技术研究开发和计量技术
规范制修订工作,重点提升高新技术、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领
域计量检测能力,推行产业量值数据工程。对主导制定或参加国
际建议、国家、省计量检定规程与技术规范制定,承担国际国内
计量技术专业机构(TC、SC)工作,获评全国能源资源、工业
计量等示范和标杆,以及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组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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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予以最高80万元资助。深化检测认证国际合作。以推动“一
次检测认证、国际通行”为目标,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企业
实验室等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