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XX——(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1
前言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2
1第一章一般规定目录2第二章损害赔偿3第三章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4第四章产品责任5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6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7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8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9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10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共十章(1164条―1260条)第七编侵权责任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4
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解读——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5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6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7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8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本法和其他法律对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系列——第七编侵权责任解读9
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二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