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D?2、CD?3、A?4、C?5、A?6、D?7、ABCD?8、?ABD?9、?C?10、C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又称为法律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备本国国籍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备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依照本国冲突规范指导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适用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适用。
??3、直接适用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重大利益而制订,无需经过冲突规范指导,能够径直适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强行性规范。
??4、冲突规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要求指明不一样性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
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原因是什么?
??答:法律冲突产生主要原因是:
??一、相关国家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一样要求;
??二、一国法律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域内效力与法律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三、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认可外国法律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对象。
??答:一、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关于事实组成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法律范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个冲突规则法律认识过程,即是说,识别对象是冲突规范“范围”和案件所包括到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二、识别首先是对涉外民事案件所包括事实或问题加以分类或定性,纳入特定法律范围,另首先是对冲突规范所使用法律术语进行解释。换言之,识别对象包含案件所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三、识别是依照一琮法律观念,对案件关于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其与哪一条冲突规范“范围”相符合,以及确定何种法律与该冲突规范“系属”相符合过程。简言之,识别对象就是冲突规范“范围”和冲突规范“系属”。
??综上,识别对象应该是冲突规范“范围”和案件所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同时也包含“系属”中连结点。
四、阐述题
1、系属公式。
??答: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处理法律冲突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取处理标准,方便处理同类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几个常见系属公式:
??(1)、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点系属公式。
??(2)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物所在国家法律,它惯用来处理关于物权,尤其是不动产物权法律冲突问题。
??(3)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法律,它起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法律古谚。因为法律行为多样性,行为地法又派生出以下一些系属公式:①协议缔结地法;②协议推行地法,;③婚姻举行地法;④侵权行为地法。
??(4)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律。
??(5)法院地法,它惯用来处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法律冲突。
??(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法律,它惯用来处理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法律冲突问题。
??(7)最亲密联络地法,是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亲密联络国家法律。
2、论法律冲突调整。
答:(一)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关于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要求某类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来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要求怎样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一个方法。
??但采取冲突规范处理法律冲突存在一定不足,表现在: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何国法,并不详细处理当事人权利义务问题;冲突规范指向外国法有得不到适用,因为国际私法上还有一系列制度减损冲突规范效力,如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
(二)直接调整方法
??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用直接要求当事人权利义务实体规范来直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一个方法。
??采取直接调整方法,尤其是用制订国际间统一适用实体法方法是处理法律冲突最根本、最彻底方法,不过也应该看得到,采取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不足,表现在:?因为各国利益经常难以协调,制订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并非易事,需要国际社会长时间努力才能达成统一规则;?因为各国复杂原因影响,有些领域几乎不可能经过国际统一实体规范来消除法律冲突。
作业二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C?2、ABCD?3、A?4、ABCD?5、ABCD?6、A?7、D?8、A?9、C?10、ABCD
二、名词解释
??1、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备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备任何国籍法律状态。
??2、最惠国待遇:指给惠国负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未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优惠一样给予缔约他方自然人或法人。
??3、国家管辖豁免: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