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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水系营造工程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景观水系营造工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设计要求、材料与设备要求、施工要求、质量验收及维护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园林景观项目中水系营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居住区、城市广场、风景区等园林景观内的水系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8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JGJ/T10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14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DBJ04/T480-2024城市景观水体水质保持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园林景观水系landscapewatersystem
在园林景观中,为满足景观、生态、游憩等功能需求而设置的各类水体,包括湖泊、池塘、溪流、瀑布、喷泉等。
3.2
驳岸bankrevetment
保护园林景观水系边缘土地不被冲刷或坍塌,并使水体与陆地之间保持一定联系的构筑物。3.3
护坡slopeprotection
防止园林景观水系边坡土体受水流冲刷、风化等破坏而采取的防护措施。
3.4
水生植物aquaticp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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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在水中或潮湿土壤中的植物,包括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和漂浮植物。3.5
生态浮岛ecologicalfloatingisland
一种通过将水生植物种植在漂浮载体上,以达到净化水质、改善生态环境、美化景观等目的的人工设施。
3.6
雨水花园raingarden
在园林景观中,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的共同作用,对雨水进行收集、净化、渗透和利用的一种生态设施。
3.7
海绵城市spongecity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4基本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园林景观水系营造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1.2园林景观水系营造工程应根据园林景观的总体布局、功能要求、场地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设计和施工。
4.1.3园林景观水系营造工程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采用环保、节能、节水的材料和技术。
4.1.4园林景观水系营造工程应保障人身安全和设施安全,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4.2设计要求
4.2.1水系设计应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功能与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水体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游憩功能和防洪排涝功能。
4.2.2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因素,合理确定水系的规模、形式、布局和竖向设计。
4.2.3水系设计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采取雨水收集、净化、渗透、利用等措施,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4.2.4水系设计应考虑水生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态需求,合理配置水生植物,营造良好的水生生态环境。
4.2.5水系设计应考虑驳岸和护坡的稳定性、耐久性和生态性,合理选择驳岸和护坡的形式和材料。
4.2.6水系设计应考虑园林景观的整体风格和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营造优美的景观效果。
4.3施工要求
4.3.1水系营造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4.3.2水系营造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GB50202、GB50204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3.3水系营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GB50164的规定。
4.3.4水系营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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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水系营造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设计要求
5.1总体设计
5.1.1水系营造工程应根据园林景观的总体布局和功能要求,合理确定水系的位置、规模、形式和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