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泄漏应急处理预案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城市地下管线泄漏突发事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泄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发生泄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协同作战,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传递和处理泄漏事故信息,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开展救援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事故预防和预警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城市地下管线泄漏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各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地下管线泄漏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市地下管线泄漏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做好管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调查处理。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资金等保障问题;参与地下管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地下管线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泄漏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疏散周边群众;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地下管线泄漏的违法犯罪行为。
4.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泄漏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线的地理信息数据和相关规划资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督地下管线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实施。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泄漏事故现场的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环境信息;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泄漏污染物的清理和处置工作,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铁路、水路等运输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运输畅通;参与涉及城市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供水、排水等管线的正常运行;参与涉及水利工程的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9.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田水利、农业灌溉等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10.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泄漏事故周边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11.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场所的疏散和安置工作,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2.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做好泄漏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13.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参与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涉及地下管线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参与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调查处理。
1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的畅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下管线泄漏事故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1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泄漏事故现场的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泄漏污染物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17.市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泄漏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及时切断危险区域的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协助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