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花园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总承包施工西湖花园工程中小区高低压电力工程下达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便于协议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华盛达西湖花园住宅小区
二、施工内容及范围:
由黄冈强源电力设计有限企业红安设计室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地埋管,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单元配电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安装、调试,施工图、完工图、完工资料提供等)。总而言之,乙方负责组织报装、设计、施工、验收、产权移交、通电。
三、协议价款:
本协议工程总造价为4680000.00元(大写:肆佰陆拾捌万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费用,此价款不含税,但乙方必需提供主材购货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该协议价款为固定价格,不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原因变动其它原因而调整。
四、承包方法:
以协议第三条中工程价款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购置,购货发票交甲方,货款从总价款中扣除),固定价包干,在方案没有改变情况下,总价款不发生任何改变。包文明生产、包安全作业、包完工验收、包小区配电全部设备和线路产权移交给红安供电企业,甲方不再负担小区交工后配电工程管理、维护、维修责任。
五、施工工期:
一期工程必需在年月日前完工通电且供电企业手续完备,二期工程必需在年月日前完工通电且供电企业手续完备。
六、使用材料、规格:
本工程必需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材料规格及材质进行施工,材料规格及材质必需符合国家对应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协议价款20%;
7.2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出示红安县供电企业送电手续相关证实资料且整套完工资料及相关合格证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协议价款50%,付款之日起乙方确保3日内通上电能够使用,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25%
7.3xxxxxxx小区供电设备、线路产权移交给红安供电企业后,剩下5%一次性无息支付。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需经红安县供电企业验收合格。乙方严格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所用设备及材料必需为正规厂家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实。如因所供设备、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保期:该工程自完工之日起(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定时间为准)质保期为两年。
十、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
按协议立刻支付工程款。
帮助乙方协调施工环境。
甲方现场代表在发觉乙方施工有可能甲方小区未来使用和后期工程进展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双方协商处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乙方:
1、负责协调供电相关部门内、外部关系,在施工中如有村民等阻碍施工时,由乙方为主来处理,甲方帮助乙方处理;
2、按相关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要求、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且施工质量满足协议要求验收合格要求;
3、确保施工范围周围建筑物及原有设施完好,因乙方施工作业原因造成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4、在工程过程中应听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管理、协调;
5、乙方必需确保文明安全施工、用工,主管部门对乙方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将本工程转包、变卖给她人。
7、乙方必需向甲方提供红安供电企业接收xxxxx小区供电设备和线路正当证实文件,并由甲方(或xxxxxxxx开发有限企业)与红安供电企业签署产权交接手续。
十一、事故处理及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方法并负担其相关费用,不管任何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她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本身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担发生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不负担其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二、成品保护及维护:
工程施工安装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成品保护出现设备、线路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经监理、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使用条件后以书面形式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后出现构件损坏、丢失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