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8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此题若结合实际应使用《民法典》相关表述。
A.请求加害人进行补偿
B.获得其所保护的利益
C.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D.请求相关人给予劳动报酬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总则》中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目的是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而非追究加害人责任,所以管理人无权请求加害人进行补偿。管理人进行管理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并非为了获得其所保护的利益,其管理行为是一种利他行为,不能直接获得其所保护的利益。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对无因管理人合理支出的一种补偿,符合公平原则和无因管理的法律本质。无因管理强调的是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利益进行管理,管理人并非基于获取劳动报酬的目的而实施管理行为,因此无权请求相关人给予劳动报酬。综上,正确答案是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2、在货币具备的职能里,用于支付商品赊买过程中的货款,或是用于支付债务、租金、利息、工资等款项的职能通常称为()。
A.价值尺度
B.支付手段
C.贮藏手段
D.流通手段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货币职能的区分。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是指货币表现其他一切商品是否具有价值和衡量其价值量大小的职能,它是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例如商品标价,所以该职能与题干中支付货款、债务、租金等款项的描述不符。贮藏手段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充当贮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实在的足值的金银货币,显然也不符合题干所描述的用于支付相关款项的职能。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媒介借以实现商品价值的职能,其特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题干中涉及的是商品赊买过程中的货款支付以及债务、租金、利息、工资等款项的支付,并不是即时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此该职能也不符合题意。支付手段是指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的职能,其特点是商品的让渡和货币的支付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分开的,这与题干中用来支付商品赊买过程中的货款或用来支付债务、租金、利息、工资等款项的描述相符。综上,被用来支付商品赊买过程中的货款或用来支付债务、租金、利息、工资等款项的职能通常称为支付手段。
3、已知赵先生的年龄是钱先生年龄的2倍,钱先生比孙先生小7岁,三位先生的年龄之和是小于70的素数,且素数的各位数字之和为13,那么,赵、钱、孙三位先生的年龄分别为()
A.30岁,15岁,22岁
B.36岁,18岁,13岁
C.28岁,14岁,25岁
D.14岁,7岁,46岁
【答案】:A
【解析】可根据“赵先生年龄是钱先生2倍”“钱先生比孙先生小7岁”来判断。30是15的2倍,15比22小7,且三人年龄和30+15+22=67,67是小于70且各位数字和为13的素数,符合条件。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感情不和
B.感情彻底破裂,不能恢复
C.感情基础丧失
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答案】:B
【解析】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依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意味着感情彻底破裂且不能恢复,这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不和并不必然导致判决准予离婚,很多夫妻存在感情不和情况,但未达到彻底破裂、不能恢复的程度,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感情基础丧失也不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基础在婚姻过程中会发生变化,仅感情基础丧失不能直接等同于感情彻底破裂到无法挽回。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是协议离婚的条件之一,而并非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中即使子女和财产问题未达成一致,只要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所以,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彻底破裂、不能恢复。
5、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