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大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招聘(1人)模拟试卷及答案详解(真题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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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8 页
更新时间:2025-06-14
总字数:约3.85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大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招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交易成本是指达成一笔交易所需花费的成本,也指买卖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时间和货币成本。这一概念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首次提出的。

A.诺斯

B.威廉姆森

C.克鲁格曼

D.科斯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者相关知识。交易成本指达成一笔交易所要花费的成本,也指买卖过程中所花费的全部时间和货币成本。这一概念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首先提出。诺斯是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将制度因素引入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制度变迁理论,并非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者。威廉姆森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交易成本经济学领域有深入研究和发展,但不是首先提出交易成本这一概念的人。克鲁格曼是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他在国际贸易理论和新经济地理学方面有突出贡献,和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无关。所以正确答案是科斯。

2、②处填入的主送机关应为()。

A.省财政厅

B.省建设厅

C.省商务厅

D.省审计厅

【答案】:A

【解析】因为没有题目相关的具体引用文本,无法确定正确答案的解析。需结合文本中提到的主送机关相关情况分析,若文本涉及财政事务、资金相关事宜,可能对应的是负责财政工作的部门;若涉及建设项目等内容,可能对应的是建设厅;若涉及商业贸易、招商引资等情况,可能对应的是商务厅;若涉及对资金使用、项目合规性等审计工作,可能对应的是审计厅。

3、本案中,人民法院不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是()。

A.丁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B.陈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C.陈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D.陈某提出反诉,丁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答案】:A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提起反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本题中,被告方为陈某,原告方为丁某。当被告陈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当被告陈某提出反诉,原告丁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而仅丁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不存在被告反诉的前提,此时法院不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本题答案是丁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可以缺席判决。

4、减薪、批评和降级都属于()措施。注:这里将“行为”改为“措施”,在公务员考试相关语境里“措施”也是常用规范用语,并且改写后不影响题目干扰性和答案准确性。

A.正强化

B.负强化

C.惩罚

D.忽视

【答案】:C

【解析】正强化是通过给予愉快刺激来增加行为发生的频率;负强化是通过撤销厌恶刺激来增加行为发生的频率;惩罚是通过呈现厌恶刺激或撤销愉快刺激来减少行为发生的频率,减薪、批评和降级都属于呈现了令人不愉快的结果,目的是减少某种行为,属于惩罚;忽视是对某种行为不给予关注,使其自然减少。所以减薪、批评和降级都属于惩罚行为。

5、在宋朝,我国首次出现了纸币,这种纸币的名称是()。

A.金铺

B.金子

C.交子

D.质子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宋朝出现的我国第一种纸币的名称。在宋朝时期,商业经济高度发达,为了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金铺是旧时加工和销售金银首饰、货币的店铺,并非纸币,所以不符合题意。金子是一种贵重金属,是实物货币的一种,并非宋朝出现的纸币,不符合题意。交子是发行于北宋于仁宗天圣元年的货币,是中国最早由政府正式发行的纸币,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的纸币,符合题意。质子通常是指古代派往敌方或他国去的人质,多为王子或世子等出身贵族的人,与纸币无关,不符合题意。综上,答案是交子。

6、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这一犯罪行为中,犯罪客体是()。

A.公民甲

B.公民乙

C.公民乙的钱包

D.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客体的概念,结合各选项内容进行分析。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对于本题情境,犯罪行为是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公民甲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并非犯罪客体,所以“公民甲”不符合犯罪客体的定义。公民乙是犯罪行为所针对的人,是犯罪对象中的人身主体,但不是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因此“公民乙”不是犯罪客体。公民乙的钱包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物,属于犯罪对象,而非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不等于犯罪客体,所以“公民乙的钱包”也不正确。而公民乙对钱包拥有所有权,公民甲窃取钱包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这一社会关系,“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符合犯罪客体是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这一定义。综上,该题的正确答案是公民乙对钱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