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2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俗语描述的现象与经济学名词对应错误的是()
A.覆水难收——机会成本
B.一山不容二虎——完全垄断
C.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边际效用递减
D.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负外部效应
【答案】:A
【解析】“覆水难收”对应的应是沉没成本,并非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面临选择时所放弃的最大价值。“一山不容二虎”体现完全垄断,“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是边际效用递减,“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属负外部效应,所以对应错误的描述是“覆水难收——机会成本”。
2、涉密公文应当按照()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A.收文机关
B.发文机关
C.发文机关的上级机关
D.收文机关的上级机关
【答案】:B
【解析】涉密公文通常由发文机关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在对涉密公文进行清退或者销毁时,需要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来执行,因为发文机关最清楚该公文的相关保密要求和处理规范等。收文机关主要负责按要求接收、办理公文;发文机关的上级机关并不直接针对每份具体公文给出清退或销毁要求;收文机关的上级机关也不承担对该发文的清退或销毁规范的制定职责。所以应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3、唐某在小区散步时,突然被王某的狗扑倒,就在王某的狗即将咬到唐某的危急时刻,唐某顺手捡起地上一块扎有钢钉的石头砸向狗,钢钉正好刺伤狗的头部,致使王某的狗当场死亡。唐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伤害
【答案】:B
【解析】正当防卫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的行为,本题中危险来源是狗,并非不法侵害人,所以该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唐某面临被狗咬伤的紧迫危险,在来不及采取其他措施的情况下,用石头砸狗来避免自身受到伤害,虽然导致狗死亡,但保护了自身的生命安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前提是存在正当防卫,而本题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也不存在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唐某砸狗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狗的伤害,并非故意要伤害狗,不构成故意伤害。综上,唐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4、某种糖果的进价为12元/千克,现购进这种糖果若干千克,每天销售10千克,且从第二天起每天都比前一天降价2元/千克。已知以6元/千克的价格销售的那天正好卖完最后10千克,且总销售额是总进货成本的2倍。问总共进了多少千克这种糖()
A.180
B.190
C.160
D.170
【答案】:B
【解析】设卖了(n)天,每天售价构成等差数列,首项(12+2(n-1)),末项(6)。总销售额为(frac{n(首项+6)}{2}×10),总进货成本为(12×10n),由总销售额是总进货成本(2)倍可算出(n=19),共(19×10=190)千克。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婚后A公司发给甲的业务奖励
B.甲受伤住院后,支付甲的一次性赔偿5000元
C.婚后甲父亲去世,甲继承父亲的遗产
D.甲婚前用全部积蓄炒股,婚后获利5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对各选项进行逐一分析。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后获得的业务奖励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范畴,所以婚后获得的业务奖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对一方身体受伤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甲受伤住院后获得的一次性赔偿5000元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若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甲父亲去世,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