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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评估)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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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咨询/评估,并支付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评估内容
对项目进行性能化设计,具体包括以下研究内容:
2.咨询/评估要求:
待设计方案稳定且签订合同后20日内提出初步优化方案和调整措施建议稿;待设计方案稳定后30日内提交性能化设计报告。
3.咨询方式: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同第一条第二款。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工程设计方案的平、立、剖面电子图纸;
(2)消防初设说明;
(3)。
2.提供工作条件:。
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合同。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合同为总价包死。包括性能化设计研究、差旅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专家评审会费用。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计元。
(2)提交性能化设计报告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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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后七日内支付剩余的20%合同款,计元。
(4)甲方支付款项的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乙方开具发票需要甲方提供如下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为: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的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在合同执行中获取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资料、论证报告、经费预算和合同额。
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所有参加人员。
3、保密期限:三年。
4.泄密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