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临时演员合同(3篇)
临时演员合同(3篇)
临时演员合同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参加_______________公司摄制的络剧,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本协约所述之音像、影像资料著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除片酬收入外不享有其他权利。
2.片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每次拍摄完成日内支付乙方酬劳。
3.乙方承诺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出内容,演出形象及声音效果等一切与演出有关的因素,技术处理成视频的形式,无需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对衣着式样、发型及化妆的要求,提供乙方自有的普通服饰,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穿着,以适应角色的要求。甲方不得强制要求乙方演艺及拍摄裸露、床戏;吻戏必须要借位。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进行试镜,试装,配音并不收取多余费用。
6.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拍摄计划,按约定时间准时到达拍摄现场,保持良好的待命状态并随时按指令演出,直至相关镜头完成。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乙方同意更改拍摄时间。
7.乙方同意将前述过程形成立体的音像、影像资料供甲方以允当的手段制作为最终作品,用于商业获利性活动中。
8.乙方保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参与任何对络剧产品有不利影响的____________传媒活动。
9.拍摄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个人财物及个人人生安全,在外拍过程中甲方会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
10.乙方必须对演出内容及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以防止损害各方利益。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或保证而致甲方遭受诉讼、索赔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利得到乙方的赔偿,乙方放弃抗辩权。
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保障,倘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任何一项规定时,其它一方有权依法提出诉讼。诉讼管辖地为本合约签订地人民法院。
13.除第二条规定之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在运输、制作过程中因技术或其它原因导致数据报废,乙方需在三十______日内为甲方重新安排拍摄。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此合同书自签字之时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续签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演员合同篇2演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演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
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由_至_演出,计_天,演出_场。
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_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票价。
第五条分帐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乙方得_%。
第六条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
第七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__日前寄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在_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签名盖章)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通讯地址: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