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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我国是世界上木材及木制品的主要消费大国,但又是人均占有森林(木材)资源最少的国家之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木材供需矛盾亦进一步加剧。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推进速生人工林建设,积极增加国内木材的供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木材供需的矛盾。但速生材因材质疏松、易开裂变形和不耐腐朽,应用范围受到限制。而通过一系列改性技术,对木材进行物理、化学处理,可以改善和克服人工林木材干缩湿胀大、尺寸稳定性差、易变色、易燃、不耐腐、不耐磨等缺陷,同时赋予木材某些特殊的功能,使低档木材高档化,有效地利用木材,延长木材的使用寿命。这对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中,改性木材主要有以下类型:
炭化木(或热改性木):以木材锯材为原料在160~260℃温度下用蒸汽、空气(乏氧)、氮气等气体或植物油为介质进行加热所得到的热处理木材。
浸渍木:用低分子量热固性树脂的水溶液浸渍木材,树脂经扩散进入木材细胞壁并使木材增容,再经干燥脱水及加热固化而制备的改性木材。为了提高产品的密度和强度,有的浸渍木产品在树脂固化前将木材适当压缩。
塑合木:通过在实体木材中注入乙烯基类单体或低黏度预聚物,使其在木材内部固化而制得的木材-聚合物复合材料。
压缩木:借助湿热或其他方法首先将木材软化,然后通过热压处理制得质地坚硬、密度大、强度高的改性木材。
乙酰化木:通过与乙酰化剂的化学反应将木材中的亲水性羟基转化为疏水性乙酰氧基,而制得的尺寸稳定性和防腐等性能得以明显改善的改性木材。
阻燃木:将阻燃药剂注入木材,或将阻燃涂料覆盖到木材表面,已达到防止起火或延缓其燃烧的改性木材。
防腐木:采用防腐剂对木材进行浸渍或涂布处理已达到防腐、耐磨、耐用等效果的改性木材。
熏蒸木:采用杀虫气体或熏蒸剂对木材中的害虫及其虫卵的毒杀处理,以达到防腐、耐用等效果的改性木材,也称熏蒸材。
胶压木:用树脂液浸渍木材单板,在不致使树脂固化的温度下将单板干燥并层积,在高温、高压条件下使树脂固化而制得的高密度、高强度改性木材。
目前上述主要改性木材已在室内外木地板、园林建筑、景观栈道等的生产中广泛应用,也有开始在家具木制品生产中尝试应用。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于各种主要改性木材的技术质量和性能要求还没有规范性或统一的标准,只是在有关企业中提出了一些零散性的要求,不是十分规范,往往不能适应实际生产和使用的需要,尤其是对于用于室内外家具木制品生产中的改性木材更没有应用的技术依据。
针对上述情况,南京林业大学结合正在承担的国家林业公益性科研专项“家具用速生材改性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01204702)”、国家林业公益性科研专项“实木家具用低质材提质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201404501)”、江苏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杨木改性材用于实木家具设计与制造的技术研究(lysx[2014]04)”、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改性木材应用于实木家具的结构性能与设计研究(KYLX-0895)”等项目,以及“杨木改性材与家具常用材的材性对比研究”(袁玉洁)、“改性杨木用于海派西式家具的设计与制造”(钱海强)、“改性木材用于实木家具的结构性能与设计研究”(杨子倩)、“实木家具常用硬阔叶材中高温热改性工艺及其材性研究”(于书贤)等4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的研究,开展了速生木材及其改性材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测试与比较研究,同时,进行了杨木及其改性材实木家具的整体结构优化设计、产品试制,以及改性材实木家具产品理化力学性能的测试研究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改性材用于实木家具生产制造是的材性指标以及评定要求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方案。
为促进改性材在实木家具生产制造中的推广应用,使家具的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消费中对改性木材的有关技术要求得到统一、规范,需要制定“家具用改性木材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依据。
为此,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时组织申报了《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计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12月下达了该项目的制定计划(项目计划编号T-607),该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由南京林业大学主持制定,由《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起草小组共同起草完成。
1.2主要工作过程
1.2.1成立标准起草组
国家标准《家具用改性木材技术条件》项目获批准后,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南京林业大学立即与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并着手制定了该项标准编制工作计划,开始了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查询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和标准并进行了认真分析,为使该标准的制定能充分反映企业的意见,体现其先进性、合理性,更好地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