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区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我所小水电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我所小水电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有关深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小水电站运行规程》。
1.3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我所范围内小水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防止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加强小水电生产资料安全管理,贯彻事故防止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小水电生产事故发生;坚持应急与防止工作相结合,做好防备和预警工作,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统一指挥。在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部组员和当班组长的应急处理指挥,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保证重点。各电站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用多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深入扩大,防止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尽全力急救事故受伤人员。
2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单位地址:鼎湖区水库小水电有三座,分别为水库坝后一级站、库区二级站和大龙电站。其中坝后一级站位于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水库大坝坝后;二级站位于鼎湖区凤凰镇白石坑村;大龙站位于鼎湖区凤凰镇佛坳村;。
从业人数:水库工程管理所下设办公室、机电股、工务股、财务股、灌区、一级电站、二级电站、大龙电站等股室、班组,合计从业人员57人。
从属关系:水库小水电从属鼎湖区水库工程管理所。
重要水工建筑有:主坝(均质土坝)长200米、副坝(均质土坝)长110米、溢洪道及其机电启闭设备、泄洪洞及其机电启闭设备、输水隧洞及其启闭设备、拦河坝、引水渠道、前池压力水管、发电厂房等。
重要设备:水轮机组、发电机组、配电设备及上网线路。
装机规模:总装机容量为4190KW。其一级站装机共六台合计2445KW,分别为装机容量500KW四台,320KW一台,125KW一台;二级站装机3台合计1300kw,分别为装机容量500KW一台,400KW两台;大龙电站装机2台合计445KW,分别为320KW/h一台、125KW/h一台。
年发电效益:水库三个水电站(含水库坝后一级电站,库区二级电站和大龙电站)装机容量为4190KW/h,数年平均发电量为710万KW/h。
近5年安全运行状况:近五年来,我所三座发电站(坝后一级水力发电站、二级电站、大龙电站)在安全运行使用中,在6月二级发电站双坑引水渠道良田段因渠道渗漏导致倒塌,长度约35米,倒塌冲毁了渠道下方村民种植的肉桂约150棵,事故没有导致人员伤亡。渠道于12底修复并通水运行使用;5月7日,机电股一名工作人员在坝后一级站发电并网工作时,不慎从操作台(约2米高)跌落,导致右脚跟粉碎性骨折,经住院治疗已康复并恢复工作;10月15日,坝后一级站当班工作人员人员因操作不妥,错误地将4号机组的发电并网并到3号机组上,导致3号发电机组转子出现故障,经紧急抢修和处理,排除了故障。8月17日受台风“尤特”的影响。
因本单位资金较困难,目前只恢复了平湖尾水消力池及其滩底的建设。其他水工建筑物及水轮机组、发电机组、配电设备和上网线路没有出现过大的故障,运行良好。
2.2危险性分析
根据危险源分布状况,事故类型重要包括: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因超原则洪水也许引起水库大坝跨坝事故。
因大洪水使压力前池、隧洞、渠道等也许发生坍塌事故。
因年久失修、老化严重使压力钢管也许发生爆裂事故。
因暴雪、台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原因,也许引起输电线路倒杆、断线事故。
因大洪水使电站也许发生尾水倒灌和厂房设备受沉没的事故。
因雷击等原因也许引起电站外电源消失、机组跳闸事故。
3应急组织体系
3.1水库水电站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机构构成如下:
指挥长:李伟明(所长)
副指挥长:区洪佳(副所长)
成员:邓星泉(机电股股长)
黄锦明(工务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