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事故劫难应急预案
操作手册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二月
前言
为保证应急预案简要、实用,保证应急处置迅速有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劫难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事故劫难应急预案》(如下简称《预案》),省煤炭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煤层气事故劫难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如下简称《手册》)。本手册重要就《预案》的合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措施、应急队伍保障作了“精编化”简介,同步在附则、附件中简介了事故分级原则、事故信息汇报、不一样类型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应急机构人员、队伍、专家联络方式等。由于水平有限,《手册》中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月
目录
1适应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事故现场工作(督导)组及职责
3应急响应程序
4应急响应措施
4.1企业先期处置
4.2政府及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集团企业)指挥与协调
4.3应急处置措施
4.4应急结束
5应急队伍保障
6附则
6.1事故分级原则
6.2事故信息汇报规定
6.3煤层气开采各类型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参照)
7附件
附件1省煤炭厅煤层气开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略)
附件2全省煤层气开采有关市煤炭局、国有煤炭集团企业应急工作部门联络方式(略)
附件3全省煤层气开采区域内矿山救护队联络方式(略)
附件4全省煤层气开采应急救援专家联络方式(略)
1合用范围
本预案手册重要合用于山西省境内煤层气开采(一级加压站及以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劫难的应对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和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如下简称省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省煤炭厅负责指导、协调煤层气开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省煤炭厅成立煤层气开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简称厅领导小组)。
组长:省煤炭厅厅长
副组长:省煤炭厅分管副厅长、总工程师
组员单位: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瓦斯防治与运用处、应急救援处、环境保护管理处、信息调度中心。
厅办公室:及时向厅领导汇报事故信息,传达厅领导有关事故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意见;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指示,迅速呈报厅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贯彻;需派工作(督导)组前去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煤炭煤层气安全监管部门(或省属国有煤炭集团企业)等通报状况,并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应急处置时的车辆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事故新闻信息有关工作,与省委宣传部、新华社山西分社、山西日报社、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山西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联络,协助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公布工作,对的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及时跟踪和掌握事发企业安全生产及事故信息,做好事故警示通报工作,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瓦斯防治与运用处:及时掌握和提供事发企业有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受灾企业做好煤层气开采善后恢复工作。
应急救援处:按照厅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救援指令;提出应急救援决策方案提议,跟踪事故发展动态及救援状况,及时向厅领导汇报;协调组织专家征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调度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灾区人员急救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有关应急资源参与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处:根据事故状况和厅领导指示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处置煤层气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源事故及由煤层气泄漏、爆炸、火灾等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或破坏事件;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环境影响评估和蔼后处置过程中受灾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值守,接受、处置事发地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汇报厅领导和办公室,同步转送应急救援处,并向有关处室通报事故信息;在办公室指导下,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事故信息,同步抄送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跟踪、续报事故发展动态及救援状况;负责保障省煤炭厅通讯、网络畅通运行。
2.2事故现场工作(督导)组及职责
(1)发生重大、尤其重大事故,厅重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应急救援处、瓦斯防治与运用处负责人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在省现场指挥部(或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