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招聘(250人)笔试备考试题及一套参考答案详解.docx
文件大小:72.7 KB
总页数:51 页
更新时间:2025-06-14
总字数:约3.55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招聘(250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60题)

1、下列关于山东古代文学方面代表人物描述错误的是()。

A.刘勰,字彦和,南朝梁时期的大臣,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其代表作是《文心雕龙》和《齐民要术》。

B.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济南人。宋代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主要作品有《声声慢·寻寻觅觅》、《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夏日绝句》等。

C.李开先,济南章丘人,明代文学家、戏曲作家。字伯华,号中麓子、中麓山人等,被称为“嘉靖八才子”之一。

D.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济南府淄川(现淄博市淄川区)人。清代杰出文学家,中国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作者。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山东古代文学代表人物的了解。刘勰为南朝梁时期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其代表作是《文心雕龙》;而《齐民要术》是北魏时期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学著作,并非刘勰作品。李清照是济南人,宋代婉约词派女词人代表,有《声声慢·寻寻觅觅》《一剪梅·红藕香残玉簟秋》《夏日绝句》等众多作品。李开先为济南章丘人,明代文学家、戏曲作家,被称为“嘉靖八才子”之一。蒲松龄是济南府淄川人,清代杰出文学家,是中国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作者。因此描述错误的是关于刘勰代表作的表述。

2、罗斯福在1932年的一次竞选演讲中提到,大企业家、大金融家的私人权利已凌驾于公共权力之上,其经济专制束缚了人民的自由。这表明罗斯福()。

A.反对资本主义的企业制度

B.对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

C.代表了美国普通民众的利益

D.认为美国民主制度已废,名存实亡

【答案】:B

【解析】题干中罗斯福指出大企业家、大金融家私人权利凌驾于公共权力之上,经济专制束缚人民自由。这一观点反映出他意识到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经济危机的爆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由放任政策下,资本家盲目生产、无序竞争,大资本家的经济专制加剧了经济的不稳定。罗斯福的这番言论体现了他在思考经济危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即对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罗斯福是资产阶级政治家,他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其政策目的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并非反对资本主义的企业制度。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调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挽救资本主义制度,而不是改变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虽然他的一些政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普通民众有利,但其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和统治秩序,不能简单认为他代表美国普通民众的利益。美国的民主制度在当时虽然受到经济危机的冲击,但并没有名存实亡。罗斯福旨在通过改革措施来调整经济和社会关系,稳定和巩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而不是认为民主制度已废。因此,符合题意的是对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

3、下列诗词没有描述生物应激性反应的是()

A.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B.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

C.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D.飞蛾性趋炎,见火不见我,愤然自投掷

【答案】:C

【解析】第一项,意思为皎洁的月光掠过树枝,惊飞了枝头的喜鹊,清凉的晚风吹过,仿佛听见了蝉的鸣叫声。描述了喜鹊对月光的应激反应,此项错误;第二项,意思为我有迷失的魂魄,无法召回,雄鸡一叫,天下大亮。描述了公鸡对光的应激反应,此项错误;第三项,意思为在喧嚣的尘世,四月份的时候百花都已凋谢,可深山古寺之中的桃花才刚刚盛开。没有体现出生物的应激反应,此项正确;第四项,意思为飞蛾的本性惯于趋向炎热,只能见到火而见不到自己,像愤然投掷一样。描述了飞蛾对火光的应激反应,此项错误。故选第三项。考点:生物常识

4、被告人甲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因被他人发觉而未能得逞,随后仓皇逃跑,甲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不构成犯罪的相关概念来判断被告人甲的行为性质。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在本题中,被告人甲已经实施盗窃行为,这表明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因被他人察觉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盗窃未得逞,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被告人甲已经实施了盗窃行为,并非处于准备阶段,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本题中,甲是因为被他人察觉而未得逞并仓皇逃跑,并非自动放弃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而甲实施了盗窃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经符合犯罪构成的相关要件,构成犯罪,所以不是不构成犯罪。综上,被告人甲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