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作用。?
设备事故是对生产力的破坏,它直接妨碍生产的正常进行,由于设备事故会造成停产、减少产量、损坏财产、人身伤亡,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要注意加强防范,对于已经发生的设备事故要做好分析总结,吸取教训。为了做好这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职责。?
设备事故管理是全员的管理,同时也是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设备各项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在事故发生之后,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1.?设备事故分类
设备事故为厂内内控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类,其具体规划如下:
1.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厂内内控事故。
1.1.1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200~1000元
精大稀设备在300~1000元
1.1.2因事故造成厂区电力中断10~30分钟,分厂电力中断30~120分钟,
1.1.3事故设备生产中断4~24小时,
1.1.4“五气”任一气中断4~24小时,
1.1.5设备滑动面研伤在0.2~0.5cm3,
1.1.6工作台损伤在1~5cm3,
1.1.7电焊机主变压器烧坏。
1.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
1.2.1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2000~20000元;大精稀设备在2000~30000元者。
1.2.2?因事故造成厂区电力供应中断30~120分钟;分厂电力中断120分钟~两昼夜;动能之一厂区中断一昼夜者。
1.2.3事故设备生产中断24小时~五昼夜以内者。
1.2.4设备滑动面研伤在0.5~1cm3(精密设备0.25~0.5cm3)或导轨全长1/2者
1.3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属重大设备事故
1.3.1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20000元;精、大、稀设备及关键设备在30000元以上者。
1.3.2因事故造成厂区停电120分钟以上者,分厂停电两昼夜以上者。
1.3.3生产中断五昼夜者。
1.3.4动能中断三昼夜者。
1.3.5设备滑动面研伤在1cm3以上,精、大、稀设备0.5cm3以上者。
1.4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责任事故
1.4.1因事故造成厂区电力中断三昼夜,分厂电力中断一周以上。
1.4.2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者。
2.设备事故分析上报
2.1设备事故通知: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电源切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报告分厂领导和设备管理员,由他们通知动力设备处;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凡涉及工厂安全及要害部门的设备事故,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通知动力设备处、保卫科和安全生产处。
2.2事故分析调查
2.2.1设备事故发生后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车间内控事故,一般事故由设备所在单位主管主持召开分析会。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动力设备处派人查看现场并参加分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主管设备的主管副总或动力设备处处长支持召开分析会,通知事故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有关部门参加。
2.2.2?事故分析会的基本要求:不能破坏事故现场,不能移动或接触事故部位的表面,细心观察并详细记录和照相,事故分析会应在事故当天或二日内进行。应根据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确定事故性质,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直接、间接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内控事故由设备处主持召开,设备管理员、车间主任和事故直接、间接责任人必须到会。一般事故由动力设备处处长主持召开,分厂主管副厂长、机械员、工区主任和事故直接、间接责任人必须到会。重大事故由动力设备主管经理主持召开,机械员、车间主任和事故直接、间接责任人必须到会。
2.3事故上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动力设备处汇报,并在三日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动力设备处。一般事故由动力设备处签署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示,所有处罚由动力设备处出具罚款通知单,企管办公室、财务部负责执行。
3.设备事故的性质
3.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及维护、修理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
3.2质量事故:凡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备件质量等原因所造成的设备事故。
3.3自然事故:凡遭受自然灾害以及人们不可预见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发生的事故。
4.设备事故处理
4.1设备事故分析后,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减少事故损失,并由事故单位和动力设备处分别建立事故(和未遂事故)记录和档案。
4.2设备发生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经济费用。
4.3任何责任设备事故都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事故和责任者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者追究刑事责任。
4.4经济处罚的具体规定:
4.4.1发生一次重大、特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20000元。
4.4.2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