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属于唯一可以转让的人格权的是()。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称权
D.名誉权
【答案】:C
【解析】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其中,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同时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的权利,姓名权具有专属性,与特定主体紧密相连,不可转让。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基于自然人的人格产生,同样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不能进行转让。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它是维护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不受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与主体的人格不可分离,不能转让。而名称权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其名称享有的权利。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这是名称权与其他人格权的重要区别。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经营活动中,可依法将自己的名称权进行转让,以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以,唯一可以转让的人格权是名称权。
2、走路或乘车时不适合看书,其原因是()。
A.车内人多拥挤,不方便看书
B.因为不断震动,对眼睛的刺激较大,不利于眼睛
C.车内太暗,看不清字
D.走路的时候应该听音乐,而不是看书
【答案】:B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走路或坐车时不适合看书原因的科学认知。在走路或坐车过程中,身体处于不断震动状态。而眼睛需要相对稳定的视觉环境来聚焦和清晰视物,这种不断的震动会对眼睛造成较大刺激,使眼睛难以准确聚焦,长期如此不利于眼睛健康,所以这是走路或坐车时不适合看书的原因。车内人多拥挤只是一个外在环境情况,并非影响看书本质的关键因素,它更多地是影响看书的便利性,而非对眼睛健康产生直接不利影响。车内光线情况并非总是太暗看不清字,实际上在不同时段和环境下,车内光线有多种可能,所以这不是普遍适用于走路或坐车不适合看书的原因。走路时应该做什么与看书是否适合这个问题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因为走路时可以听音乐就说不适合看书。综上,走路或坐在车上时不适合看书的原因是不断震动对眼睛的刺激较大,不利于眼睛。
3、下列对法的一般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约束,具有约束性
B.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C.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D.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现,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答案】:B
【解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义务一致性、国家强制性与程序性等特征。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这种规范性是通过为人们的行为规定模式、标准和方向,进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而不仅仅是约束性。强调约束性不能全面准确体现法作为规范所具有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功能和作用。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并且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对应,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并且这种强制力的行使是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程序的规定是为了确保法的公平、公正实施。因此,“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约束,具有约束性”的说法不正确。
4、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宴席上总少不了酒水消费,因此有的饭店降低饭菜价格,以酒水为主要收益来源。这体现了下列哪一经济学道理?()
A.求异心理引发消费
B.攀比心理引发消费
C.酒水和饭菜之间互为替代商品
D.酒水和饭菜之间互为互补商品
【答案】:D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经济学原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核心在于判断各选项中所涉及的经济概念是否符合饭店通过降低饭菜价格、以酒水为主要收益来源这一现象。求异心理引发的消费强调消费者追求与众不同、标新立异的效果,而题干中饭店的经营策略并非基于消费者的求异心理,所以该选项不符合题意。攀比心理引发的消费是指消费者出于与他人进行比较、争面子等心理而进行的消费行为,饭店的这种经营模式与消费者的攀比心理并无直接关联,所以此选项也不正确。替代商品是指两种商品的功能相近,可以互相替代来满足消费者的同一种需求。在宴席场景中,酒水和饭菜各自有不同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它们并非替代商品,因此该选项错误。互补商品是指两种商品必须互相配合,才能共同满足消费者的一种需求。在宴席上,酒水和饭菜通常是搭配在一起的,少了其中任何一个,宴席的体验都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