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CCF-CPRZ-27:2019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装备产品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
2024-01-18修订2024-01-19实施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关意见,将取消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转换为自愿性认证,由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称“本中心”)制定并发布本规则。本规则版权归本机构所有,未经本机构许可,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引用、使用本规则。
本规则与本机构发布的相关文件配套使用。当认证依用标准、认证实施规则及有关要求发生变更时,本认证实施规则与本机构发布的后续有关文件一并适用。
2023年8月28日:调整了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指挥服)的单元划分原则,增加了单元内分型产品划分要求,以及分型试验项目和检验要求。
2024年1月19日:本规则中消防腰斧、消防用防坠落装备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XF630—2023《消防腰斧》、XF494—2023《消防用防坠落装备》于2023年7月19日发布,2024年1月19日实施。按照本中心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变更确认程序,对本规则中单元划分原则、认证检验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目录
TOC\o1-2\h\u0引言 1
1适用范围 1
2认证依据标准 1
3认证模式选择 1
3.1认证的基本模式 1
3.2基于风险防范的认证要求 1
4认证单元划分 2
5认证委托 2
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2
5.2认证委托资料 2
5.3认证安排 3
6认证实施 3
6.1型式试验 3
6.2初始工厂检查 4
6.3对相关结果的采信 5
6.4认证评价与决定 5
6.5认证时限 5
7获证后监督 6
7.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6
7.2生产或口岸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6
7.3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7
7.4获证后监督频次和时间 7
7.5获证后的监督记录 8
7.6质量监督抽查、消防检查结果的采信 8
7.7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8
8认证证书 8
8.1认证证书有效期 8
8.2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与样式 8
8.3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9
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9
8.5认证证书的恢复 10
8.6认证证书的使用 11
9认证标志 11
10消防产品流向登记管理 11
11收费 12
11.1认证收费 12
11.2检测收费 12
12认证责任 12
13与技术争议、申诉、投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12
14特殊情况认证要求 13
附件1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14
附件2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19
附件3有关认证委托的相关规定及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21
附件4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 24
附件5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认证检验规程 27
附件6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65
附件7获证后监督的基本要求 86
附件8认证证书样式 93
附件9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恢复相关规定 95
附件10免费使用消防产品流向信息上传系统及流向管理工作技术要求 99
附件11评定中心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业务项目基本收费标准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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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本规则基于消防产品中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其目的是保证认证工作与相关法律法规、认证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符合性。
本规则与认证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产品认证基本要求,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的相关认证标准,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消防产品工厂检查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本中心发布的有关认证工作要求配套使用。借鉴了认证监管部门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依据本规则,由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称“本中心”)编制的认证作业指导文件、技术指南、要求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则共同实施。
生产企业应确保所生产的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及本规则要求。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种类:包括以下产品种类: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