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私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设立申报指南.pdf
文件大小:2.19 M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14
总字数:约7.38千字
文档摘要
私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设立申报指南
申请在东莞辖区内新设私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含
市外迂入,适用于本指南。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注册地所属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市
联合会商机制会审;经市联合会商机制会审通过的,由市相关
部门出具支持设立的书面意见至相关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
门,并由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配合申请人到辖区市场监
管部门办理商事登记手续。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