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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私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设立申报指南.pdf
文件大小:2.19 M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6-14
总字数:约7.38千字
文档摘要

私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设立申报指南

申请在东莞辖区内新设私募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含

市外迂入,适用于本指南。

一、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注册地所属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市

联合会商机制会审;经市联合会商机制会审通过的,由市相关

部门出具支持设立的书面意见至相关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

门,并由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配合申请人到辖区市场监

管部门办理商事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