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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核医学科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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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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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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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1、凡需放射性核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把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具体介绍病情,并经核医学科同意,方可办理预约手续。

2、核医学科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污染和过失事故。

3、病员服用放射性核素前,应严格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高活性室内服用。对应用不同放射性核素的病员,应分开病室。

4、检查结果要定期出报告,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踪观看。

5、常常对仪器进展清洁、保养,每月进展一次检修。

6、严格执行放射性核素制剂的有关治理规定。放射性核素应有专人保管,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对制度,存放于专用贮存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