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市政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规范.pdf
文件大小:396.07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6-15
总字数:约1.52万字
文档摘要

ICS93.080.40

CCSP91

团体标准

T/CASMESXXXX—XXXX

市政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municipallightingfixtures

(征求意见稿)

-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发布

T/CASMES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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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政照明装置施工的基本规定、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灯具、插座、开关、施工、通

电运行及测量、安全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市政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94.1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

GB/T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T17467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照明装置lightinginstallation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照明设备的组合。

3.2

爬电距离creepagedistance

两导电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3.3

接地电阻groundresistance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的数值

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人地中电流的比值。

4基本规定

4.1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

告等文件,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尚需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进口照明设备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尚

应提供商检证明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照明装置应

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

4.2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a)技术文件应齐全;

b)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c)灯具及其附件应齐全、适配,并无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d)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

等附件适配。

4.3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未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

备不得安装。

4.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关键工序,

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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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MESXXXX—XXXX

4.5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e)与电气照明装置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应隐蔽验收合格;

f)有碍照明装置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g)顶棚、墙面等抹灰和装饰工作应结束,地面清理工作应完成。

4.6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安装固定电气照明装置。

4.7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

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