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协议编号:
装饰装修施工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就发包方孵化大楼主楼门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装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法: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法。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1.5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标准;
3.2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围邻居之间关系;
3.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对应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完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实施安全施工、防火要求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实施相关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确保室内上、下水管道通畅;
4.4确保施工现场整齐,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法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提供
6.1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方提供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收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定,工期对应顺延:
(1)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7.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用由发包方负担,工期顺延。
7.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对应顺延。
7.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襄阳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给予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协议约定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相关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多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2)泥工粉砌新墙完成,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