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工程定制化方案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定制化方案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1.3设计原则
(1)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满足用户需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3)注重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4)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5)兼顾美观与实用,体现工程特色。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2.3用户需求;
2.4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
2.5技术经济指标;
2.6建设用地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
三、设计内容
3.1设计范围
(1)工程概况;
(2)设计依据;
(3)设计原则;
(4)设计内容;
(5)设计深度;
(6)设计进度;
(7)设计费用。
3.2设计内容
3.2.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点、规模;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3)工程性质、用途;
(4)工程投资估算;
(5)工程进度要求。
3.2.2设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3)用户需求;
(4)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
(5)技术经济指标;
(6)建设用地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
3.2.3设计原则
(1)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满足用户需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3)注重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4)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5)兼顾美观与实用,体现工程特色。
3.2.4设计内容
(1)工程总体布局;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设计;
(3)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给水、供电等市政工程设计;
(4)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专项工程设计;
(5)施工组织设计;
(6)环境保护、节能、抗震、抗风等设计。
3.2.5设计深度
(1)初步设计:包括总体布局、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选型、施工组织设计等;
(2)施工图设计:包括详细设计、施工图、材料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
3.2.6设计进度
(1)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般不超过3个月;
(2)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一般不超过6个月。
3.2.7设计费用
(1)设计费用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设计深度等因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确定;
(2)设计费用应包括设计人员工资、资料费、外出考察费、设计软件费等。
四、设计要求
4.1设计人员
(1)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2)设计人员应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设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2设计质量
(1)设计文件应完整、准确、规范;
(2)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3)设计文件应满足用户需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4)设计文件应注重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4.3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
(2)设计变更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设计变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设计审查
5.1审查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用户需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3)设计文件是否注重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4)设计文件是否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5.2审查程序
(1)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报送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设计实施
6.1设计交底
(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意图、设计要求、施工注意事项等。
6.2施工图会审
(1)施工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
(2)施工图会审应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6.3设计变更管理
(1)设计变更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设计变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设计验收
7.1验收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用户需求,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3)设计文件是否注重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4)设计文件是否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7.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2)验收通过的设计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附则
8.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2本规范由XX省(市、自治区)住房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