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举方法〔第II版〕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2025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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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背景和目的 6
适用范围 6
标准性引用文件 6
术语和定义 7
总则 9
环境损害确认 10
因果关系判定 12
损害评估方法 13
鉴定评估报告的编制 18
10 附则 19
附录A 常用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 20
附录B 补偿性恢复方案确实定 22
附录C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29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举方法〔第II版〕
背景和目的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假设干意见》〔环发〔2025〕60号〕和《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举方法〔第I版〕》公布以来,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取得了乐观进展。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安康,推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适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需要,针对《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举方法〔第I版〕》存在的问题与缺乏,在借鉴国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并总结国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阅历的根底上,重点修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并更名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举方法〔第II版〕》。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包括突发环境大事〕导致人身、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和其他事务性费用的鉴定评估。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适用《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技术标准》。
标准性引用文件
本方法引用以下文件中的条款。但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25.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T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标准〔试行〕
GB/T21678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NY/T1263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评价技术准则
SF/ZJD0601001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司法鉴定经济损失估算实施标准
NY/T1669农业野生植物调查技术标准HY/T095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指南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假设干问题的解释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环境损害
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导致人体安康、财产价值或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效劳的可观看的或可测量的不利转变。
鉴定评估
指鉴定评估机构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学问,评估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所致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判定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与环境损害间的因果关系,确定生态环境恢复至基线状态并补偿期间损害的恢复措施,量化环境损害数额的过程。
人身损害
指因污染环境行为导致人的生命、安康、身体患病侵害,造成人体疾病、伤残、死亡或精神状态的可观看的或可测量的不利转变。
财产损害
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或价值削减,以及为保护财产免受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生态环境损害
指由于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生态环境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可观看的或可测量的不利转变,以及供给生态系统效劳力量的破坏或损伤。
应急处置费用
指突发环境大事应急处置期间,为减轻或消退对公众安康、公私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各级政府与相关单位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大事而实行的行动和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事务性费用
指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后,各级政府与相关单位为保护公众安康、公私财产和生态环境,减轻或消退危害,开展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现场调查、执行监视等相关工作所支出的费用。
生态系统效劳
指人类或其他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地从生态系统猎取的收益。生态系统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是生态系统效劳的根底。
基线
指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未发生时,受影响区域内人体安康、财产和生态环境及其生态系统效劳的状态。
环境修复
指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为防止污染物集中迁移、降低环境中污染物浓度,将环境污染导致的人体安康风险或生态风险降至可承受风险水平而开展的必要的、合理的行动或措施。
生态恢复
指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为将生态环境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及其供给的生态系统效劳恢复至基线状态,同时补偿期间损害而实行的各项必要的、合理的措施。
期间损害
指生态环境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