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产50万个摩托车灯具、10万个汽车灯具
项目名称:
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温岭市科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2月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概况 11
环境质量状况 28
评价适用标准 4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6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65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97
结论 106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个摩托车灯具、10万个汽车灯具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温岭市科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317503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
立项部门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代码
2020-331081-37-03-111875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总用地面积
5252m2
绿地率
15%
总投资
(万元)
600
环保投资
(万元)
90
所占比例
15%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21年3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温岭市科珵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温岭市科珵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目前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摩托车灯具、和汽车灯具的生产,总用地面积为5252m2,总投资600万元,购置注塑机、真空镀膜机、喷涂流水线、喷涂机械手、注塑机机械手、空气净化设备、塑料模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50万个摩托车灯具、10万个汽车灯具技改项目。
由于政务网申报的原因,企业于2020年3月20日,重新进行了立项,立项名称为年产50万个摩托车灯具、10万个汽车灯具技改项目,本次立项只是对项目名称进行修改,不涉及产能、设备、原辅料、工艺的变更。
企业原于2017年编制了环评,名称为年产50万只摩托车灯具、10万只汽车灯具技改项目(2017-331081-36-03-075741-000),并于2018年1月9日通过了审批,审批号为温环审【2018】6号,目前企业还未投产,由于工艺需要变更,主要为增加UV漆喷涂及固化工艺,属于重大变动,因此对本项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从事摩托车灯具、汽车灯具的生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主要工艺为注塑、喷涂、真空
2
镀膜、组装等工艺,且UV漆年用量为8t。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71汽车制造”中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环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具体见表1-1
表1-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项目
71汽车制造
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
外);发动机生产;有
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
用油性漆量(含稀释
剂)10吨及以上的零
部件生产
其它
/
项目为摩托车灯具、
汽车灯具生产,年喷
漆量为8t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和管理的参考。
2.项目实施地及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地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新增用地5252m2,主体建设1幢5层生产厂房、1处门卫室,总建筑面积12506.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2。
表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
类别
工程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厂房
1F
注塑
建筑面积12166.8m2
2F
仓库
3F
仓库
4F
UV喷涂、真空镀膜
5F
(局部)
机房
地下
地下水池
建筑面积
150.3m2
地下泵房
建筑面积
149.3m2
门卫室
1F
门卫
建筑面积
40m2
公用
工程
供水系统
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
排水系统
厂区雨污分流;现状所在地块污水已经铺设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送至温岭市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供热系统
UV漆固化采用电
环保
工程
废水处理工程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废气处理工程
1.注塑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GP1);
2.UV喷涂在1万级的无尘车间内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