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的“前世今生”,一起来了解。
1952年-1965年
新中国高考制度的探索时期
1952年6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全国高等教育学校一九五二年暑期招收新生的规定》,规定中央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全国高校除经教育部批准的个别学校外,一律参加统一招生。招生日期、考试科目、考试命题、政审标准、健康检查、新生录取等事项由全国统一规定实施。
考试科目为统一科目,有政治常识、语文、数学、中外史地、外语、地理、化学、生物。录取形式是由中央招生委员会根据考分统一录取,然后分配给各大学,即统一分配制。
1966年-1971年
高考的停止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批判高考制度成为政治话题,一些人蛊惑“智育第一、分数挂帅”的高考是为资产阶级造就接班人,要“砸烂旧的统一招生制度”。
教育部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高考,1952年以来实行的招生考试办法也被废止,许多适龄学生去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此后我国的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停止了达六年之久,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和国家发展。
1972年-1976年
推荐入学时期
1970年中共中央根据“大学还是要办的”的指示,批转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当年,清华大学试点招收所谓“三来三去”的新生,高校招生人员直接跟学生见面确定录取。这是“文革”中实行的非实质意义的招生办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高考,代之以注重出身成分不注重文化水平的“推荐”形式入学,实践证明是极端错误的,是违背高等教育规律的,造成了我国高等教育的长时间停滞和直接导致国家人才的断档。
【三来三去:中国在1973—1979年实行的一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办法。即社来社去(由农村人民公社选送者,仍回本公社工作)、厂来厂去(由工厂选送者回原厂工作)、哪里来哪里去(由其他各单位选送者回原单位工作),国家仅作少量调剂。其中社来社去的毕业生毕业后根据实际需要陆续被有关单位择优录用。】
1977年-1984年
高考的恢复和重建时期
1977年邓小平出复出后主持了高考的恢复工作。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生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水平等条件的工人、农民、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名参加高考。真正意义上的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是从1978年正式恢复的,当年参加高考的人数达570万人,录取了27万,录取率为4.73%。
(1)在录取方面,实行全国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政策、统一招生录取。
(2)在考试科类方面,国家统一规定考试科目,分为理科(含农、医),文科(含财经、政法)和外语专业。1980年将外语专业并入文史类,直至2000年高考科类基本未变。
(3)在考试科目方面,1977年理工类考语文、政治、数学、理化等四科,文史类考语文、政治、数学、史地四科。1978年理工类实行理化分卷,文史类史地分卷,都考五门课程,总分500分。此后,考试科目基本稳定下来。英语于1983年纳入必考科目,后来理科增加了生物科目。
(4)在考试组织形式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的实验和改革,比如:1980年教育部规定考生多的省份实行预选考试,预选出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参加全国统考(1987年取消预考);1983年浙江省开始探索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实验,把高中会考成绩作为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1984年教育部在部分高校和省份试行推荐保送生制度;1983年,教育部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向农村(农场、林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实行定向招生。
恢复高考为“文革”后的拨乱反正和思想解放吹响了号角,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挽救了整个中国,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具有特殊的历史作用。
1985年-1998年
高考的多元化改革时期
1985年是我国高考体制改革的重要年份,出台了一系列高考政策和实验方案,是高考改革真正全面展开的开端,政策措施主要有:
(1)实行招生多元化。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成为指导高考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即改变过去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统一分配的办法,实行国家计划招生、用人单位委托招生、招收少数自费生等三种招生办法,把“双轨制”下的计划招生和缴费入学纳入了高考体制。
(2)实行高中会考制度。继上海实行高中考制度后,浙江、海南、云南、湖南等省份也开始实行会考制度。
(3)实行“3+2”方案。所有的考生都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理工类加考物理、化学,文史类加考政治、历史,理工类取消了的政治、生物学科,文史类取消了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