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艺术探美—中国书画鉴赏
书画是绘画和书法的统称。书,一种观点认为是书法,也就是俗话说的所谓的字,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书是指文化内涵。画,是人们生活中创造的结晶,画的起源久远,有着丰富的意思。“画中有诗,诗中有画”,中国古代,诗与画分不开。画的作品也体现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画中常常包含着艺术家强烈的思想感情,因此,艺术也深深地孕育在画中。由此可知,书画是指绘画和书法,也可以理解为具有文化内涵的绘画。
中国的书法和绘画讲究神韵、意境和情趣。它们所表现出来的艺术语言高远、典雅,远非一般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更不是给人表面上的视觉效果,而是指作品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感染力和感召力,给人带来心灵的震撼。
书画的效果和诗歌相似,具有可读性,能激发人们的美感,引起思索和联想,高层次的欣赏者,能看到字画上未曾显示的许多东西。一幅好作品,必然是在继承传统上体现时代风格,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有生命力。我们鉴赏古代作品或现代作品,都应本着这个标准来识别其艺术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
一件好的书画作品,不论是古代的还是近现代的,都能起到提高人们的艺术修养,增进人们美好情操的作用。因此,可以认为书画鉴赏不仅是审美教育的内容,对于德育和智育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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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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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从“说文解字”的角度理解:“艺”繁体字是上面是草字头,中间是提手旁和一个“丸”,下面是一个“云”字。意思是蓝天白云,在草地上,一个农民在开垦、播种、耕耘,收获的一个全过程,原意是种植的方法。“术”繁体字左右合起来是个“行”,“行”字左半边念“zhi”(音同“志”),“行”字右半边念“chi”(音同“持”),“术”繁体字中间是个“术”,表达意思是走路的方法,所以说“艺术”原意指一种技能,方法。其含义引申为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
艺术,通常还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认识。一是从精神层面,把艺术看作文化的一个领域或文化价值的一种形态,把它与宗教、哲学、伦理等并列。二是从活动过程的层面来认识艺术,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的自我表现、创造活动,或对现实的模仿活动。三是从活动结果层面,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品,强调艺术的客观存在。一般认为,艺术是人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活动是人们以直觉的、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对象,并在此基础上以象征性符号形式创造某种艺术形象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它最终以艺术品的形式出现,这种艺术品既有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也有艺术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价值观等主体性因素,它是一种精神产品。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除审美价值外,艺术还具有其他社会功能,如认识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娱乐功能等。
总的来说,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皆属艺术。
感悟艺术
第一节
艺术欣赏是对艺术作品的“接受”——感知、体验、理解、再创造等综合心理活动,是人们以艺术形象为对象的审美活动。艺术审美活动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审美教育必不可少的过程。首先,艺术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一种精神产品。其次,艺术是人的精神食粮,是为了满足个体与社会的需要,是人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艺术活动本身就是目的,享受与创造、娱乐与教育密不可分地包含在艺术活动之中。艺术欣赏正是实现艺术反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必要环节。马克思说:“一件艺术品——任何其他的产品也是如此——创造一个了解艺术而且能够欣赏美的公众。”
感悟艺术
第一节
在整个艺术活动中,包括艺术创造与艺术欣赏两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方面。
艺术创造是艺术家在生活的基础上,运用不同的物质材料,创造出可供欣赏的艺术的典型形象。各个艺术门类运用不同的艺术材料、表现手段,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离开了艺术语言,便谈不上美的创造和欣赏。
艺术欣赏则是以艺术形象为基础,结合欣赏者自身的生活经验,通过感受、体验、领悟,从而丰富了艺术形象的生活内涵,具有“再创造”的性质。从一定意义上说,艺术欣赏不仅是接受,也是艺术创造的延续和扩展,它使艺术品成为社会的精神财富。
艺术欣赏过程是一种美的享受,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会产生审美愉悦。这种愉悦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艺术家所创造的美的发现,在发现中肯定了自身的审美能力;二是欣赏者对艺术形象的“再创造”,在欣赏中激发自己的聪明才智。
感悟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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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