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兰察布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行政法律关系是经行政法律法规规范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主体上,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B.地位上,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C.内容上,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都与行政权力直接相关
D.权责复合上,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是绝对的
【答案】:B
【解析】行政法律关系是经行政法律法规规范调整,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主体方面,行政法律关系必然有一方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因为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行政权的实施而产生,没有行政主体参与就无法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在内容上,行政法律关系围绕行政权力展开,其权利义务内容都与行政权力的行使直接相关,例如行政主体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对应着相对人的相应权利和义务。从权责复合角度看,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划分并非绝对清晰,行政主体的权力同时也是其职责,比如行政主体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但这也是其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相对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履行一定义务,所以二者的权利义务存在复合性。然而,在地位方面,是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非客体。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作出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需服从行政主体的管理,所以说“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这一说法不正确。
2、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其中()的地位高于其他权利,居于首要地位。
A.出版自由
B.示威自由
C.言论自由
D.游行自由
【答案】:C
【解析】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言论自由是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它是公民们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基本工具,也是公民行使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公民只有在拥有言论自由的基础上,才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进而行使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出版自由是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示威自由是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愿望的自由。这三项自由权利的实现都依赖于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即言论自由。所以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言论自由地位高于其他权利,居于首要地位。
3、中央银行利用其声望和地位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出通告或批示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是属于()
A.信用管制
B.道义劝告
C.窗口指导
D.信用配额
【答案】:B
【解析】“道义劝告”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声望与地位,对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经常发出通告、指示,或与各金融体系的负责人举行面谈,劝告其遵守政府政策,自动采取若干相应措施。
4、行为人在进行紧急避险时,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
A.只能小于危险造成的危害
B.可以大于危险造成的危害
C.可以等于危险造成的危害
D.没有特别的限制
【答案】:A
【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其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整体上有利于社会,这也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所在。若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大于或等于危险造成的危害,就违背了紧急避险保护更大合法权益的初衷,无法体现其正当性和合理性。所以,行为人紧急避险时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危险造成的危害。
5、下列选项中,应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魏某答应薛某在2月14日晚上请她吃饭,但魏某食言了
B.吴某向税务机关纳税
C.唐某因强奸妇女而被刑事拘留
D.蒋某与葛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答应请人吃饭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好意施惠行为,不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民法调整。向税务机关纳税是公民依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而是受税法等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因强奸妇女被刑事拘留,这涉及刑事犯罪,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调整,并非民法调整范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