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若其所持有的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据被证明是不确实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
A.解除合同
B.赔礼道歉
C.负违约责任
D.请求撤销合同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但如果所持有的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据被证明是不确实的,此时中止履行合同就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违约行为,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题干情形并不符合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赔礼道歉并非这种合同违约情形下的法定责任承担方式;请求撤销合同需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的可撤销事由,此情境也不满足撤销合同的条件。因此,当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所持有的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据不确实时,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一法律规范属于()。
A.义务性规范
B.强制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答案】:D
【解析】该题考查法律规范的分类。在法律规范中,不同类型的规范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定。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这里强调消费者有这样的权利,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这一知悉的权利,即授于了消费者自行抉择是否行使该权利的资格,符合授权性规范的特征。所以这一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3、李清照的作品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其风格是()。
A.婉约
B.豪放
C.浪漫
D.现实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李清照作品风格的了解。李清照的词作情感细腻,善于通过细腻的描写来表达情感,其作品多写闺情相思、个人遭遇等,语言清丽、委婉,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这种风格属于婉约派。豪放风格的词作往往意境开阔,情感奔放,充满豪情壮志,代表人物有苏轼、辛弃疾等,与李清照的风格不符。浪漫风格侧重于运用丰富的想象、奇幻的情节来表达情感,多表现出梦幻般的意境,这并非李清照作品的主要特点。现实风格主要是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问题,关注民生疾苦等,也不符合李清照作品的风格特性。因此,正确答案是婉约。
4、下列关于公文用字时字体字号说法不正确的是()。
A.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宋体字
B.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
C.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
D.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
【答案】:A
【解析】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而不是3号宋体字。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所以说法不正确的是紧急程度用3号宋体字这一表述。
5、武汉市某区治安联防队在接受区公安局委托开展专项治安检查过程中,将一市民打伤。该市民向法院起诉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武汉市公安局
B.区公安局
C.治安联防队
D.武汉市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在国家赔偿制度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是因为委托关系中,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的行为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并且委托机关是行政权力的来源主体。在本题中,武汉市某区治安联防队是接受区公安局的委托开展专项治安检查工作的。在检查过程中,治安联防队将一市民打伤,此行为属于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形。按照上述规定,区公安局作为委托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而武汉市公安局并非直接的委托主体,在此次事件中不承担赔偿义务;治安联防队是受委托的组织,其行为的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所以其本身不承担国家赔偿义务;武汉市人民政府与此次委托执法行为并无直接关联,也不承担国家赔偿义务。综上所述,承担国家赔偿义务的应为区公安局。
6、货币的本质是()。
A.商品交换的媒介
B.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尺度
C.社会财富的代表
D.一般等价物
【答案】:D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货币本质的相关知识。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其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它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商品交换的媒介是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在商品交换中,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中间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