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思茅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以下不属于制定计划应遵循的原则是()。
A.要调查研究
B.要切实可行
C.要综合分析
D.要简明陈述
【答案】:D
【解析】制定计划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调查研究能够让计划制定者充分了解相关背景、现状等信息,为计划的制定提供事实依据,所以制定计划要进行调查研究。切实可行是计划能够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如果计划不具有现实可行性,那么它就只是纸上谈兵,无法落地执行,因此计划要切实可行。综合分析要求在制定计划时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确保计划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所以制定计划也需要综合分析。而简明陈述主要侧重于表达的方式,是把计划内容清晰简洁地表述出来,它并不是制定计划本身应遵循的原则。所以不属于制定计划应遵循原则的是简明陈述。
2、某公司业务员李某近期收到某客户长期拖欠的10万元贷款,他觉得无人知晓,便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用其购买了股票。李某的妻子发现后,对他进行了竭力规劝,李某悔悟,于次日卖掉股票并将钱归还公司。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不构成犯罪的定义,结合题目中李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李某的行为,李某将客户拖欠公司的10万元贷款,在未存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买了股票,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李某将10万元拿去买股票,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接下来分析各个情况:-对于犯罪中止,它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李某是在已经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之后,才在妻子规劝下悔悟并归还资金的,并非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李某已经成功将钱拿去买股票,完成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非未得逞,因此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李某的行为已经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即使他后来归还了资金,也不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的事实。-李某的行为明显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并非不构成犯罪。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3、某超市下午3点时对其新上架的洗发露进行半价促销。规定之后每整点时,洗发露的价格都会上调其原价的5%,直至恢复原价。张大妈4点15分在超市抢购了两瓶。6点半又去超市买了2瓶。张大妈购买两次洗发水共花费48元,问与原价相比共节省了多少钱?
A.12元
B.24元
C.32元
D.48元
【答案】:C
【解析】设洗发露原价为x元,3点半价即0.5x元,4点价格为0.5x+0.05x=0.55x元,6点价格为0.55x+0.1x=0.65x元,可列方程2×0.55x+2×0.65x=48,解得x=20,原价80元,节省80-48=32元。
4、某环保组织赞助了一项科学实验,研究者对某国多个知名品牌的250瓶塑料瓶装水进行检测,发现仅17瓶水中没有塑料微粒。塑料微粒可能本身毒性小或没有毒性,但由于颗粒小、有疏水性等特征,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载体。有人据此提出:饮用塑料瓶装水对身体健康有害。以下各项如果为真,哪项最能驳斥该人的观点?()
A.赞助该研究的环保组织是一个绿色环保组织,倡导绿色生活
B.保质期内的塑料瓶装水中塑料微粒含量,远低于各国饮用水塑料微粒含量安全标准
C.塑料瓶中的高密度化工产品和残余物会对人体产生巨大影响,导致健康问题
D.该研究发表在非医学专业的报纸上,既没有在专业杂志上发表,也没有经过其他研究的核实
【答案】:B
【解析】题干观点是饮用塑料瓶装水对身体健康有害,依据是检测发现部分水中有塑料微粒且其是有毒物质载体。而保质期内塑料瓶装水中塑料微粒含量远低于安全标准,说明对健康无害,有力驳斥了该观点。
5、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最终服务于城市运行。其中,城市建设分为()和建筑实物建设。
A.城市管网建设
B.城市道路建设
C.城市绿化建设
D.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答案】:D
【解析】城市建设包含多个方面,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并服务于城市运行,可分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筑实物建设。城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