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汉中市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2020年4月,井某驾驶面包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轻微接触,未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受损。张某驾车向前辱骂井某,双方下车后继续争吵。张某先动手推了井某肩膀一下,随后又伸手去掐井某脖子。井某被掐后随即抱住张某身体将其扳倒在地,并用拳头击打张某肩膀两下。经法医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本案中,井某的行为()。
A.构成故意伤害罪
B.构成聚众斗殴罪
C.构成寻衅滋事罪
D.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正当防卫的定义来分析判断。在本题情境中,2020年4月,井某驾驶面包车与张某驾驶摩托车发生轻微接触,未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受损,之后张某驾车上前辱骂井某,双方下车继续争吵,且张某先动手推井某肩膀,又伸手掐井某脖子,井某在被掐后随即抱着张某身体将其扳倒在地,并用拳头打了张某肩膀两下,经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然而,井某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非法损害张某身体健康的目的,而是在张某先实施挑衅和攻击行为后所作出的反应,不满足故意伤害罪主观故意损害他人身体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案中仅有井某和张某二人的冲突,不存在纠集众人成帮结伙互相殴斗的情况,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井某的行为并非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而是在自身遭受攻击时的应对之举,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在本案中,张某先动手推井某肩膀,又伸手掐井某脖子,其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井某为了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将张某扳倒在地并打其肩膀两下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综上,井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关于辛亥革命的意义,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B.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
C.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权利,从此民主共和的观念深人人心
D.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的里程碑
【答案】:B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辛亥革命意义的准确理解。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使得人民获得了一些民主和自由权利,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也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然而,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所以表述错误的是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任务,未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这一说法。
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最后一个阶段的工作是()。
A.预防与应急准备
B.监测与预警
C.应急处置救援
D.事后恢复与重建
【答案】:D
【解析】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通常包含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预防与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的基础阶段,主要是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等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监测与预警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通过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并发出预警信号。应急处置救援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以减少损失和危害。事后恢复与重建则是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对受灾地区和人员进行恢复和重建工作,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所以最后一个阶段的工作是事后恢复与重建。
4、《XX市体育局关于成立XX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的通知》属于以下哪一类通知?()
A.任免通知
B.会议通知
C.办法规章的通知
D.晓谕性通知
【答案】:D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通知类型判断的题目。解题关键在于理解不同类型通知的定义,并将题目中的通知内容与之进行匹配。任免通知主要是用于人员任免事项的告知;会议通知是专门针对会议相关信息(如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的通知;办法规章的通知通常是发布有关办法、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晓谕性通知则是用于告知某个机构的成立、撤销、合并等重要事项。题目中是《XX市体育局关于成立XX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的通知》,核心内容是告知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这与晓谕性通知用于告知机构成立等事项的特点相符合,而不是人员任免、会议安排或办法规章的发布,所以该通知属于晓谕性通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