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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牡丹江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及完整答案详解1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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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3 页
更新时间:2025-06-15
总字数:约2.88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牡丹江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历年真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当下,“网红食品”让一些美食爱好者______。然而,朋友圈里的美食宣传往往真假莫辨,“网红食品”利用朋友圈熟人关系,口碑传播的社交特性推销产品,甚至______营销公众号为其背书。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接踵而至鼓动

B.蜂拥而至发起

C.亦步亦趋策动

D.趋之若鹜发动

【答案】:D

【解析】第一空,空缺处所填词语应用来形容“网红食品”受到美食爱好者的追捧。“接踵而至”指人们前脚跟着后脚,接连不断地来,形容来者很多,络绎不绝;“蜂拥而至”形容很多人乱哄哄地朝一个地方聚拢;“亦步亦趋”比喻由于缺乏主张,或为了讨好,事事模仿或追随别人,这几个词语均不含有“追逐、追捧”之意,因此都不合适。“趋之若鹜”比喻许多人争着去追逐某些不好的事物,符合语境。第二空,代入“趋之若鹜”验证,“发动营销公众号为其背书”搭配恰当,所以此处应填“趋之若鹜”。

2、自我实现预期是当人们对后果有期望或期待时,就会引发某种行为,预期可以通过自我暗示或他人暗示形成自我鼓励或他人鼓励,对激发与调动潜在的能力起到一定的作用。积极的预期会产生积极的结果,消极的预期则产生消极的结果。下列现象不属于“自我实现预期”的是()。

A.她的同学都说她很漂亮,我也越看越觉得漂亮了

B.他一直担心自己性格内向而通不过面试,结果在面试时他特别紧张而被淘汰

C.星座书上说她今年学业不顺利,于是她就颓废消极,结果期末考试真的没通过

D.亲戚朋友都赞许他很聪明,将来一定能考上名牌大学,他受到鼓励后学习更加努力,结果考上了北京大学

【答案】:A

【解析】自我实现预期的定义要点:一是通过预期而引发某种行为,二是产生相应的结果。比如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是他人的主观思想受到别人的影响,而不是通过预期引发了自己的某种行为,这种情况就不是自我实现预期,不符合定义。

3、在整个收入分配制度里,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是()。

A.再次分配

B.初次分配

C.奖金分配

D.要素分配

【答案】:B

【解析】在整个收入分配制度中,初次分配是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初次分配是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是按贡献分配,依据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它在生产领域进行,强调效率,是后续分配环节的基础。再次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各收入主体之间的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其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但并非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奖金分配属于初次分配中针对特定群体或工作成果的一种分配形式,它是初次分配的一部分,不能代表整个收入分配制度中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要素分配是初次分配的一种方式,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虽然重要但不能等同于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表述。所以整个收入分配制度中最具基础性的组成部分是初次分配。

4、立意是公文的灵魂与统帅,下列表述与立意无关的是:

A.身在兵位,胸为帅谋

B.文以识为主,非识之高卓精深,无以中要

C.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

D.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

【答案】:D

【解析】立意是公文的灵魂与统帅,指公文确立的主要意图与目的。“身在兵位,胸为帅谋”意思是虽然处于普通的位置,但要有领导者的眼界和思维,强调要从大局、整体出发去思考和谋划,这与立意需要有高站位、全局性相关,和公文立意有联系。“文以识为主,非识之高卓精深,无以中要”意思是文章以见识为主,没有高深卓越的见识,就不能切中要害。这突出了见识在文章中的重要性,而公文立意也需要有高见识、高观点,所以和立意有关。“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意思是群山连绵不绝,广辽无边但一定有一座最高的主峰;帝的龙袍构造非常复杂,但只要拎起衣领,整件龙袍就可轻轻提起。强调做事情要抓住关键、要领,对于公文来说,立意就是关键和灵魂,所以和立意相关。“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说的是时间久远的事就论述得简略些,时间近的事就论述得详细些;简略时就列举大事,详细时就列举小事。这主要是关于论述事情的详略安排,不涉及公文立意方面的内容,与立意无关。所以表述与立意无关的是“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

5、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

A.司法工作人员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人大工作人员

D.一般主体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秉持公正